2018青海西宁市教育、卫生系统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现场资格审查结果暨递补资格审查公告
2018年西宁市教育、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经现场资格审查,部分招聘岗位报考人员出现放弃、条件不符等情况。根据《2018年西宁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和中小学教师公告》、《2018年西宁市医疗卫生机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务人员公告》和《2018年西宁城市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公告》中“现场资格审查、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因考生放弃或者不符合招聘条件出现空缺名额时,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其中,现场资格审查只递补一次”的规定,将对招聘岗位空缺名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现将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及递补人员名单进行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审查时间及人员范围
2018年7月6日(星期五),请“递补审查”(详见附件1“备注栏”)的考生,携带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到报考单位(或主管部门)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二、递补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一)审查地点及加分审核。报考县区教育、卫生岗位的考生分别到县区教育局、卫计局(报考大通县人民医院、中医院的除外)审核;报考市教育局直属中小学、事业单位岗位的考生到市教育局审核;报考西宁城市职业技术学院的考生到该院审核;报考市属医疗卫生机构的考生分别到用人单位审核,其中报考大通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岗位的考生到西宁市第一医疗集团总院(西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审核。同时,对“报考大通县岗位的少数民族”和“湟中县藏医院藏医临床岗位的少数民族”享受加分的考生一并进行加分条件审核,凡不符合加分条件的,将取消加分并重新排列名次。
(二)考生在现场资格审查时需要提供的相关证件。
1.按户籍条件报考的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学历证书、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按生源地条件报考的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以及生源地的相关证明、学历证书、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按各类服务项目条件报考的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的相关证明、学历证书、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 按本省院校毕业生条件报考的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本省院校学历证书、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按临聘教师条件报考的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临聘教师证明(必须按链接的模版格式提供)、学历证书、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考生注意:已经到现场进行临聘教师加分审核并通过的考生,不需再提供临聘教师证明】
6.按大学生退役士兵条件报考的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以及退伍证、学历证书、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按临聘人员、同工同酬人员条件报考医疗卫生机构岗位的考生,须携带由所在卫生事业单位及其所属卫生、人社部门出具的临聘(同工同酬)人员相关证明并注明临聘时间,其中省级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的,应持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人事处出具的临时聘用证明并注明临聘时间。
8.以在职在编公务员身份报考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及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以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身份报考的须提供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9. 2018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的原件,学历证明中须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学历教育类别、学历层次、所学专业。
10. 进入递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按统一的格式填写《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审核表》一份(在省人事考试信息网下载),与审核资料一并交至审核部门。
咨询电话:
西宁市教育局 0971--4393007、4393017
西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0971--6163863
西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71--6163992
点击下载>>>
1.
西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6月29日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