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招聘网 发表于 2018-6-28 18:06:19

2018江西宜春市人民医院引进硕士研究生48人公告

为适应医院快速发展、解决医生紧缺问题,经医院研究,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床、医技硕士研究生48名,现将方案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和职业道德。
    2、取得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
    3、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取得时间及年龄计算均截止至2018年7月25日。
    4、身体健康。
    二、招聘专业人数及要求(见附件)
    三、引进方法
    (一)报名
    应聘人员携带居民身份证、简历、学历证书及各种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到医院人事科(北院行政楼6021)报名登记,应聘人员专业应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报名时间:2018年6月26 -7月2日。医院根据应聘条件,对所有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方可应聘。咨询电话:0795—3237396,联系人:邱俊,电话:13907955628。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在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3、现役军人。
    (二)面试
    1、面试方式:采取专业面试的方式进行,职位引进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3方能面试,紧缺专业岗位报名人数不足与市人社局协商后方可面试。
    2、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地点:宜春市人民医院北院行政楼七楼会议室。
    (三)体检与考核
    (1)根据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合格者拟作为录用人选,须提供相关资料原件,供医院人事科对资格条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考核。
    (四)公示和录用
    对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录用并办理上编手续。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符合本岗位要求的,解除试用合同。
    四、待遇
    硕士研究生:考试试用合格,给予上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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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宜春市人民医院
    2018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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