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琼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公告(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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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4名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具体条件见职位表。
二、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工作职责
1.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及政策;
2.指导和帮助企业依法建立健全劳动规章制度和用工管理水平;
3.及时采集和维护辖区内用人单位基本信息;
4.协助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在辖区内开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情况进行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
5.协助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受理辖区内劳动者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举报、投诉,并协助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做好取证报告工作;
6.及时协调处理劳动纠纷和群体性突发事件;
7.协助做好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布置的其他工作。
三、招聘条件
除规定的职位资格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6.年满18周岁,35周岁以下(即1982年7月2日至2000年7月1日期间出生);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7月2日至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45-17:30)。
2.报名地点:琼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2室(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办公室),联系电话(0898)62931553。
3.报名要求:应聘者须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琼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并携带本人学历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寸近期免冠彩色相片3张到现场参加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信息填报不全或材料提交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其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虚假填报信息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五、面试:考试方式为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按招聘职位名额与应聘该职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达到1:2比例即可进行面试,未达到1:2比例的,由领导小组决定是否进行面试。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考察工作。
七、体检:根据考试、考察结果提出拟聘用人员并组织进行体检。拟聘用人员经考察或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应聘的,取消其拟聘用人员资格,按面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九、聘用:根据考试、考核、体检、公示结果,确定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新招聘人员实行1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并经考核合格后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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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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