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漳州市环境保护局招聘环境空气问题突出区域大气监督员49人公告
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提升市区及周边地区环境空气质量有关工作的纪要》(漳州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8〕31号)的要求,漳州市环境保护局计划招聘环境空气问题突出区域大气监督员(兼职)49名,公告如下:一、招聘岗位、人数
招聘环境空气问题突出区域大气监督员49名,其中:芗城区13名、龙文区5名、台商投资区4名、龙海市14名、高新区1名、平和县2名、南靖县2名、长泰县6名、华安县2名(具体详情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2.非公职人员且日常居住和活动区域相对固定;
3.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
4.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能吃苦耐劳,热爱环保事业,有较强的责任心;
5.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熟练操作办公软件;
6.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优先。
三、工作内容和要求
(一)工作内容
大气监督员对环境空气问题突出的区域内企业、大气污染源开展日常巡查活动,将发现的大气污染违法行为及其他环境违法行为及时向上级网格进行报告,并将事件信息及时完整上报至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平台。
(二)工作要求
采取定期和定点相结合的方式对指定区域进行巡查。一是定期巡查,每周巡查频数不少于3次,每月巡查上报事件数不少于3次,每年上报不少于1次违法线索;二是定点巡查,根据市环保局要求,大气监督员在指定地区巡查;三是定任务巡查,大气监督员需及时完成上级分派的巡查任务,具体工作要求另行规定。报名区域为责任区域,任务区域可在全市范围内开展。
四、招聘公告发布
招聘信息发布在漳州市环保局网站、漳州市环保局微信公众号、微博、漳州市环保局公告栏、漳州市人事人才网站、闽南日报。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在报名时只能选择两个岗位(即报名区域)报名。
报名人员应下载并填写《漳州市环境保护局招聘大气监督员应聘报名表》(附件2),并将该表格发送邮箱:zzhbjwgy@163.com, 报名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1日18:00。
(二)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所需材料:《漳州市环境保护局招聘大气监督员应聘报名表》一式一份,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近期免冠正面1寸相片1张。所提供的材料应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聘用资格。
以上材料请于2018年7月2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交至漳州市环境监察支队一大队(漳州市芗城区胜利西路136号丹霞大厦七楼)。
(三)资格审核
报名结束后,由漳州市环境保护局和所在县(市、区)环保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合格者准予参加面试。
(四)面试
面试采取面谈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为7月上旬,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录用后组织培训,明确责任区域。
(五)公示聘用
根据应聘者面试情况,择优录取,并在漳州市环境保护局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相关待遇
根据任务完成情况,每人每月补贴800元,每人每月绩效考核奖励400元(每季度考核一次,每半年发放一次),每人每月通讯费用补贴70元。具体考核和奖惩办法另行规定。
七、联系方法: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胜利西路136号丹霞大厦七楼
邮编:363000
联系人:卢晓宇
电话:0596-2528791
传真:0596-2528791
电子邮箱:zzhbjwgy@163.com
漳州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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