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山东淄博市周村区检验检测中心招聘2人公告
根据业务开展的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忠于职守。
2、年龄在21周岁至35周岁之间(1983年7月2日至1997年7月2日期间出生),具有淄博市常住户口。
3、身体健康,相貌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吃苦耐劳,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无违法犯罪记录。
4、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处理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意识。
5、熟练使用计算机和日常办公软件,热爱检验检测事业。
6、专业: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应用化学、化学、生物技术、生物科学应用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食品分析与检验或相近专业。
7、学历要求: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8、与其它单位无劳动关系。
二、招聘计划及职责要求
1、招聘单位:周村区检验检测中心
2、招聘计划:实验室检验工作人员2名
3、岗位职责:从事食品、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工作。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采取公开招聘方式,按照现场报名、资格初审、面试、体检、政审的程序进行。
1、现场报名、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18年7月2日—7月3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至5:00。
报名地点:周村区人才服务中心(周村区市民之家二楼东厅人社局96号窗口,新建东路228号)。
符合条件的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以上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验证打印),从周村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zhoucun.gov.cn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2018年周村区检验检测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2018年周村区检验检测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上材料一式一份,报名表贴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到现场进行报名、资格审查。根据初审情况,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2、面试
(1)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
(2)面试总成绩计算。面试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3)排名。按面试分数从高到低排序,面试成绩相同者,加试确定先后顺序。
(4)面试成绩设最低录取线,低于录取线的成绩,不予录用。
(5)面试地点、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由区人社局统一组织(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执行。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因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资格出现的空缺,从应聘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4、政审
体检合格的人员,按1:1比例进行政审,政审主要内容包括:政治表现、遵纪守法等。政审材料中的无违法违纪证明由本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政审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5、聘用
经政审合格的,组织进行工作能力素质培训。对于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在适当位置予以公示。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由劳务派遣公司与被聘用人签订劳动合同,办理有关派遣手续,新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在本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
四、聘用管理
被聘用的工作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劳动合同一年一签,由聘用单位管理。在合同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解除劳动合同,停止发放工资:
1、因身体状况、工作能力原因,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
2、不服从用人单位工作安排的;
3、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管理制度的;
4、累计无故旷工5日以上的;
5、违反廉政纪律、工作纪律,造成严重后果的;
6、通过其它途径已实现就业的;
7、有聘用单位认为不适合从事此项工作的其他情况。
五、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试用期内工资1600元。正式聘用后,在享受“五险一金”基础上,实发工资不低于周村区最低工资标准。
社会保险:由劳务派遣公司为聘用人员办理社会保险费缴纳手续。按照《社会保险法》之规定,社会保险费由劳务派遣公司和聘用人员按比例分别承担。聘用人员应当承担的社会保险费部分由劳务派遣公司从聘用人员工资中代扣代缴。
被聘用的工作人员在合同期内,另谋职业的需提前至少3个月告知聘用单位。
聘用期间,如遇政策性清退,按上级有关政策执行。聘用期满劳动合同终止,经双方同意可续聘。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有违背招聘工作程序和纪律的问题,将取消有关聘用人员的聘用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
周村区人才服务中心:0533—6126180 0533—6195233
周村区检验检测中心:0533—30517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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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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