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四川井研县卫生事业单位考核招聘体检公告
根据《井研县2018年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结合应试人员现场考核结果将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体检有关事项
1.体检的组织及标准
体检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新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人社部发〔2012〕65号)规定: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博(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
2.体检时间及集合地点
体检时间:2018年6月27日(星期三)。
体检地点:参加体检的考生务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于2018年6月27日上午7:20前在井研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集合,核实身份以后由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统一组织前往医院体检,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三、注意事项及要求
请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保持手机畅通,手机电话有变的请主动与井研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联系。
1.考生务必按本公告要求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逾时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及下一聘用环节。
2.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3.空腹进行采血和B超检查。
4.未婚女性不做妇科检查。
5.体检时请有近视的考生佩带眼镜,以便检查矫正视力。
6.体检当日应避免穿戴有金属饰品及印花的衣物。
7.体检当日请务必按要求完成所有体检项目,漏项则视为自动放弃。
8.体检结论在井研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布,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论公布之日起3日内向井研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为准。
9.女性考生因怀孕申请延迟体检的,考生应提前持有效医学证明材料向井研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提出书面申请。
10.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给予其不予聘用且3年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理。
四、联系电话
0833-3722756(井研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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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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