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巢湖市中垾镇人民政府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一、岗位及人数本次公开招聘镇宣传信息人员1名。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
2、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3年6月1日以后出生);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中文及相近专业。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口吃、色盲和其他传染性疾病,无残疾,心理素质好;责任心强,服从管理,听从指挥,热爱基层工作; 有一定的文字功底,能熟练操作电脑。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录用: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原则与程序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考生自愿报名、考试(笔试和面试)、体检、政审、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方式、时间、地点:此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8年6月21日至6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报名地点:中垾镇政府二楼组织室(208室)。
注意事项: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携带3张1寸近期免冠同底正面证件照。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分别达到3:1方可开考,不足开考比例的,将取消招考岗位数。
2、资格审查:由镇纪委、组织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笔试。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笔试,笔试为综合试卷,内容包括时事政治、党的基本理论、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农村基层相关工作知识等,卷面满分值为100分,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4.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的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最后1名如有并列,同时进入面试。由镇纪委、组织室、宣传办组织专场面试,根据应试者的面试表现情况择优录取,满分100分,
5、体检、政审。按笔试占50%、面试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根据体检结果,提出聘用人选建议名单,并组织政审,如体检、政审不合格造成缺额的,等额递补。
6、公示、聘用。对政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在中垾镇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聘用,进入试用期,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7、签订聘任合同:试用合格后,签订用工合同,合同期限为一至三年。合同期满后,按有关规定续聘或终止。
四、工资待遇
参照初入职公务员月基本工资标准执行,购买相关保险。
五、组织领导
为保证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镇纪委将对整个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对招考中的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或违规违纪的,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2、本公告由巢湖市中垾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镇组织室 0551-88535651
镇纪委 0551-88531051
巢湖市中垾镇人民政府
2018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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