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滁州市凤阳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招聘6人公告
一、招聘原则招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招聘专业为土木工程、建筑学及城乡规划;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年龄为35周岁以下(即1982年6月29日以后出);硕士研究生学历年龄放宽至40周岁;
(七)具有一级建造师、一级建筑师、一级结构师、注册造价师、注册规划师资格证书人员报考,本科学历,专业不限,年龄放宽至40周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本县范围内,尚处在劳动合同期内专业技术辅助人员;
(四)现役军人;
(五)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六)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笔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 6月29日—7月1日,逾期不予补报。
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双休日正常上班
2、报名地点:凤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会议室。
3、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小二寸半身同底正面免冠照片3张。其中:2018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毕业证等材料尚未取得的,须提供学生证原件、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4、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不足规定比例的,相应减少招考计划数。
5、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收取笔试费每人45元/科,合计90元/人;
6、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7、参加报考的人员务必于2018年7月6日凭本人身份证和缴费发票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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