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招聘网 发表于 2018-6-20 17:01:04

2018山东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聘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人简章

为满足全区医疗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医疗工作人员队伍力量,优化人员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2018年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热爱卫生事业;
    (二)具有国家计划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或以上学历;
    (三)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条件,所报专业须与毕业证、执业医师证专业一致;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6月25日以后出生);有执业医师证、全科医师证或大型医疗设备上岗证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7年6月25日以后出生);
    (五)2018年全日制普通大学毕业生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应于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
    (六)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以及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参加报考;
    3、现役军人;
    4、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网址: http://www.dzkfq.com。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6月25日9:00 -6月28日16:00
    查询时间:2018年6月25日11:00 -6月29日16:00
    报名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报考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1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照片小于20K)。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审核前多次登陆填报考试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待审核期为2小时,自完成提交报名信息算起。报名时间截止后,招聘单位不受待审核期限制,可直接进行审核。报名一经招聘部门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
    2、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18年6月25日11:00 -6月29日16:00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报考材料不全的,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报考者补充。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8年6月25日11:00 -6月30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http://www.dzkfq.com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复审时使用),并于2018年7月16日9:00—7月20日14:30时登录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1:3竞争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l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的招聘计划可调整至其他岗位。核减、调整岗位公告将在网站(http://www.dzkfq.com)发布,同时通知应聘人员。报考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该岗位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40元/人。
    4、资格复审
    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在面试前需提交本人面试材料,包括: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执业医师证、全科医师证或大型医疗设备上岗证(以上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学信网打印的学历查询证明、《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在职人员应聘需提交县级或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2018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交就业推荐表及学校(院系)出具的能取得学历、学位的证明。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招聘简章》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大陆通行证》。
    复审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审查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经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涉及报考资格条件的申请材料信息不实或者专业、学历、学位等不符合招聘职位资格条件的,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的处理。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18年7月21日 上午9:00-11:30 ;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类命题。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按照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成绩。笔试成绩在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http://www.dzkfq.com)进行公布,供考试人员查询。根据招聘数和笔试情况,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各专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合格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高低和招聘人数按以下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招聘计划在10人(不含)以下的按1:3,10人(含)以上的按1:2,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参加面试。
    (二)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考务费收取标准:70元/人。(资格复审时现场缴纳)
    面试以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素养、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综合素质方面的内容。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划定最低70分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察体检
    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应试人员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高低,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学历层次高者依次优先的办法确定考察人员,以上条件仍相同者采取增加考试的方式予以确定。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按照实际参加面试的人数确定人选。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资格造成的空缺,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一)考察
    对考察人员的德、能、学业成绩(工作业绩)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其从事卫生工作的职业道德水准及档案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二)体检
    对考察合格人员,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资格。未经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招聘单位或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1次,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公示与聘用
    考察和体检及其他资格等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对象在公示期内因弄虚作假或舞弊被举报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无异议的,颁发《聘用通知书》,与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待遇按事业单位人员试用期待遇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自觉接受纪工委和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聘规定以及被实名举报查实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其他
    报名及考试、录用等相关信息,请及时关注网站http://www.dzkfq.com,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18年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招聘有关事宜以《招聘简章》为准,最终解释权归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咨询电话:(0534)2100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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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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