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江西修水县城公立医院选调乡镇卫生技术人员9名公告
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2018年拟从乡镇卫生院公开选调9名卫生技术人员到县城公立医院工作,现公告如下: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选调范围
在全县乡镇(不含义宁镇、宁州镇,下同)卫生院、符合选调条件的在编卫生技术人员。
三、选调岗位条件及人数
(一)基本条件
1.年龄45岁以下(1973年9月31日及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2.医师类人员在乡镇服务期满8年(2010年9月31日及以前参加工作);护理人员在乡镇服务期满6年(2012年9月31日及以前参加工作);
3.医师类人员须取得中级及以上卫生资格,护理人员须取得护师及以上卫生资格;
4.卫生资格、执业类别与从事专业相一致;
5.遵纪守法,业务精湛,医德医风良好,现实表现优秀;
6.近5年年度考核等次在“合格”及以上。
(二)选调岗位条件及人数(见附件)
(三)选调人员暂聘十一级岗位。
四、工作程序
(一)报名:
1.报名程序:符合选调条件的报考人员必须承诺遵守《县城卫生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操作规则》(已下称《操作规则》),经单位同意,并由本人亲自报考,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者需提供的材料:①本人申请,医院院长签字同意;②本人填写的报名表;③毕业证书、卫生资格证书、执业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报考超声岗位的,还应提供单位在岗工作证明;④未违反计划生育证明。
3.公告时间:2018年6月19日—6月24日;
4.报名时间:2018年6月25日上午8:30时至下午18:00时止,逾期不予办理报名手续;
5.报名地点:县卫生计生委六楼中会议室;
6.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2018年6月29日卫计委人事股;
7.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二)资格审查:县人社局、县委编办、县卫生计生委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选调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其参加选调资格。岗位选调人数与相应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比例应至少达到1:2及以上,否则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选调人数。
(三)考试:统一组织考试。考试内容为报考岗位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卷面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四)确定拟选调人员:
1.根据选调岗位及人数,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拟定入闱人员,岗位之间不作调剂;
2.单所卫生院选调总人数不超过2人(医师类1名,护理1名)。医师类不同专业单所卫生院有多名入闱人员或相同专业考试成绩并列的按《操作规则》启动考核程序,按考核得分高低依次确定拟选调人员(笔试成绩不计入考核得分)。单所卫生院相同专业有多名入闱人员的按考试成绩分数第一名入选;护理类单所卫生院有多名入闱人员的则按考试成绩分数第一名入选,成绩并列的无论是单所卫生院还是不同卫生院均按《操作规则》启动考核程序,按考核得分高低依次确定拟选调人员(笔试成绩不计入考核得分);单所卫生院入闱人选未被选中的其他人员不再作为选聘入闱对象。
(五)公示:将拟选调人员名单在县人社局、县卫生计生委网站上进行公示7天。因拟选调人员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缺额均不予递补。
(六)审批:拟选调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县人社局、县委编办、县卫生计生委将选调人员名单报送县政府审批。
(七)办理调动手续:经县政府审批,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五、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但传捷常务副县长任组长,王珍副县长任副组长,卢以忠、汪六一、胡才员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人社局人力资源股,承担公开选调的具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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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水县公开选调乡镇卫技人员进城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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