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季度重庆忠县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医疗岗4人公告
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全县事业单位人员结构,规范用人行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及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9名。其中公开招聘43名,具体岗位及名额见《忠县2018年第2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况一览表》(附件1);考核招聘6名,具体岗位及名额见《忠县2018年第2季度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览表》(附件2)。
其中,考核招聘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应聘者不参加公共科目笔试,直接到招聘单位参加相关考核。报名时间和考核等相关事宜,请查询附件3或咨询招聘单位。实施考核招聘的各岗位实际报名人数及具体考核方式,在报名时间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在公众信息网站予以公布。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政治思想道德素质;
3.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且符合《一览表》中的年龄要求(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前一天);
4.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5.身体健康,具备胜任岗位工作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7.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属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定向到重庆市区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但未有效履约或未满服务期限的公费培养医学毕业生;定向到重庆市区县基层学校工作、但未有效履约或未满服务期限的公费培养师范毕业生;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8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
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学历(学位)须在报名截止前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三)专业审核有关事项
专业条件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均简称《专业参考目录》)审核报考专业。
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未纳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经培养高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属同一专业的,经审核同意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写毕业证书载明的所学专业。
四、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2018年6月28日至6月29日
2.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
报考县法制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县法制办办公室报名,联系人:罗老师,联系电话:(023)54246780。
报考县委统战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县委统战部办公室报名,联系人:钟老师,联系电话:(023)54232374。
报考县总工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县总工会办公室报名,联系人:闫老师,联系电话:(023)54218206。
报考县农委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县农委人事科报名,联系人:何老师,联系电话:(023)54248046。
报考县交委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县交委人事科报名,联系人:朱老师,联系电话:(023)54686856。
报考县环保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县环保局办公室报名,联系人:赵老师,联系电话:(023)54230702。
报考县发改委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县发改委办公室报名,联系人:范老师,联系电话:(023)85828900?。
报考县纪委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县纪委组织部报名,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23)54239581。
报考县委党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县委党校办公室报名,联系人:田老师,联系电话:(023)85828206。
报考县民政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县民政局办公室报名,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23)54232237。
报考县城乡建委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县城乡建委人事科报名,联系人:汪老师,联系电话:(023)54231991。
报考县司法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县司法局政工科报名,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23)54235399。
报考忠州日报社工作人员在忠州日报社办公室报名,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23)54246312。
报考县规划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县规划局办公室报名,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23)81190390。
报考县林业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县林业局办公室报名,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23)54249600。
报考县县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在县果业局办公室报名,联系人:秦老师,联系电话:(023)54246941。
报考县府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县府办综合科报名,联系人:程老师,联系电话:(023)54230981。
3.报名手续
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招聘岗位报考。
报考者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2018应届毕业生持毕业生推荐表)、学位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黑白、彩色均可),到指定地点报名。县外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需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委托他人报名者需出示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并交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符合资格者填写《忠县2018年2季度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并按规定缴纳考务费。
(三)领取《准考证》
附件1岗位考生凭本人身份证于2018年7月20日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附件2岗位考生另行通知。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各岗位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及最终缴费人数一览表在(http://www.zhongxian.gov.cn/main/)公布。
五、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由忠县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
(一)公开招聘附件1岗位
公开招聘考试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占总分的60%,面试占总分的40%。
1.笔试
拟招聘岗位指标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2方能开考,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取消招聘或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按四舍五入计算);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科目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分值均为100分。公共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专业科目为《管理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初定于2018年7月21日,具体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等相关事宜于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忠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上公布,请报考人员自行及时查询。凡笔试科目任何一科缺考者,不得参加资格审查。
2.面试
面试由忠县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实施。
面试人员按以下办法确定:根据各岗位招聘指标1:2的比例,按报考该岗位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的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面试比例的,取消招聘或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递减后的招聘岗位人数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面试人员无法递减的,不低于其他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的最低成绩,方可进入面试。
本次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分值100分(采取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面两位小数),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应写出书面报告,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面试具体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执行。
参加面试的考生按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通知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3.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方式
公开招聘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试考核总成绩=公共科目成绩×30%+专业科目成绩×30%+面试成绩×40%
4.成绩公示
考试考核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忠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上公布。
(二)考核招聘附件2岗位
考核招聘考核方式为专业素质测评,采取核查在校综合表现、学习成绩和专业知识答辩等方式进行。测评时间另行通知。
考核总成绩=考核成绩
六、体检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有效数字)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当总分相同时,依次按学历、职称及职(执)业资格、专业科目成绩、公共科目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优先。体检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以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体检参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等相关规定,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主管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并对其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考察应注重审查人事档案、诚信记录等个人情况,并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chsi.com.cn)认证和在校学习经历审查等多方查实学历(学位)真伪。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通知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体检以后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完成体检或考察环节后,放弃后续资格的由招聘单位报主管部门备案。
七、考察
考察由县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者的遵纪守法、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综合考察,并再次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等进行复查,对不符合资格条件及相关规定要求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忠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毕业院校、毕业时间、准考证号、考试考核总成绩、拟聘单位、拟聘岗位及符合聘用岗位的其他条件等。
九、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对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送主管部门审核,报县人力社保局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转正定级;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须在忠县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未达到服务年限的不得申请向县外流动,否则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018年7月31日前未取得相应层次毕业证、学位证以及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十、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十一、其他
(一)报考人员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注意在忠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查询相关信息。因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本简章由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3-54236639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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