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招聘网 发表于 2018-6-14 17:23:34

2018福建闽清县专职劳动保障协理员公益性岗位招聘9人公告

根据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榕人社就〔2014〕65号)文件精神,为做好闽清县专职劳动保障协理员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
    全县共计招聘专职劳动保障协理员公益性岗位9个,具体岗位详见《2018年6月闽清县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设置表》(附件)
    二、招聘条件和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服从分配
    4、持有效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创业证》)且已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5、掌握操作计算机录入文字表格,有较强的沟通与语言表达能力
    6、具备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学生、已在职公益性岗位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不得报名。
    三、招聘待遇
    待遇按照2100元/月(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新聘用的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试用期与正式录用后报酬标准相同。
    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岗位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6月18日—6月20日
    2.报名材料:近期一寸免冠相片1张;身份证、户口本、《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创业证》)、毕业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并现场填写《闽清县申请公益性岗位登记表》报名,每人只限报1个岗位。
    3.报名方式: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到县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报名(梅城镇梅城大街94号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楼,联系电话:22332329)。
    (二)面试
    县就业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对报名的就业困难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会同用人单位组织进行面试,择优录取。
    (三)公示
    县人社局根据公益性岗位报名人员面试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闽清县政府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
    (四)聘用
    公益性岗位用人单位委托县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与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签订书面合同(乡镇公益性岗位由乡镇政府委托县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人社局公益性岗位由县就业中心委托县劳务派遣公司签订)。
    (五)其他要求
    本次招聘工作由县人社局具体组织实施,同时认真执行回避、保密等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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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闽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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