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招聘网 发表于 2018-6-14 17:22:57

2018三明清流县法院招聘速录员公告

根据审判工作实际需要,清流县人民法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速录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县法院速录员数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身体健康,容貌端正,口齿清晰;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本人及配偶没有违法违纪行为,未被纳入国家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熟悉计算机操作,有一定文字基础,1983年6月1日后出生;
5.同等条件下法学专业优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现有工作单位未满服务合同期限的;
5.其他不宜聘用的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6月12日--20日
2.报名方式:登录http://www.qlfy.com/点击法院公告,下载《报名登记表》进行填写上传照片,并将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荣誉证书等)和当地派出所开具个人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拍照后连同报名表打包发至邮箱:qlfy5322834@163.com,报名文件统一命名“XXX报名表”。
3.清流法院将严格按照招聘的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将通知考试。联系人:黄冰冰,联系电话:0598—5361095,0598—5322834。
(二)考试时间和内容
1.考试时间:6月22日上午9:00。请参加考试的人员提前半小时携带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荣誉证书等)和当地派出所开具个人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到政治处610核对信息。
2.考试内容:听打。
现场听一段声音,根据声音记录文字,每分钟80-100字左右。
3.面试
打字测试结束后进入面试。
(三)体检和政审
1.体检:根据考生听打和面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由县法院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县法院负担,体检参照福建省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2.政审:经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政审对象。由政治处组织人员到报考者所在地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全面考察。
3.如有体检、政审不合格的,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政审递补人员。
(四)公示
经体检、政审合格的拟聘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三个工作日,公示后无异议的,由县法院审查作出试用决定。
(五)聘用管理
本次招聘录用的速录员试用期为3个月,经试用期间表现优秀的,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其派遣至我院工作。
若试用期及聘用期间,出现违反纪律、不服从安排等情况,一律不签订聘用合同或立即解除合同。
三、工资及福利待遇
(一)工资待遇。试用期月工资1770元,转正后缴纳医保、社保及工伤险、失业金等,年终若在岗则按考核等次发放绩效奖和满勤奖,具体待遇以聘用合同签订为准。
(二)不安排住宿。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清流县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清流县人民法院
2018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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