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国家统计局武汉调查队招聘18人公告
按照《武汉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武人社规〔2017〕5号)文件规定,现就国家统计局武汉调查队和武汉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招聘公益性岗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一)国家统计局武汉调查队招聘统计调查协理员8名
安排在各相关区统计调查机构工作,其中江岸区统计局1人、硚口区统计局2人、青山区统计局1人、国家统计局黄陂调查队1人、国家统计局新洲调查队2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发展和改革局1人。
1、招聘对象
(1)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2)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
(3)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本人须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
2、报名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踏实、乐于奉献、组织观念强,热爱基层工作,自愿从事统计调查工作;
(3)具有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有较好的计算机应用和语言表达能力;
(4)身体健康。
3、岗位职责
(1)协助完成区域内国家调查任务;
(2)协助落实区域内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
(3)协助完成地方政府委托的调查任务。
(二)武汉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招聘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10名
1、招聘对象
(1)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2)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
(3)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本人须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
2、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踏实、乐于奉献、组织观念强、热爱基层工作,自愿从事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3)具有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复退军人可放宽至高中或中专),有一定社会活动和组织协调能力,有较好的计算机应用和语言表达能力;
(4)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出生日期为1983年6月1日以后)。
3、岗位职责
(1)采集和维护用人单位劳动用工信息,建立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电子信息档案;
(2)宣传法律法规政策,接受群众举报投诉并及时上报;
(3)听取并反映用人单位和群众对贯彻实施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加强人社部门工作的意见、建议;
(4)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实施监督,收集、排查、上报违法线索及群体性突发事件案情,协调处理事实清楚、情节较轻的违法违规问题;
(5)配合劳动保障监察员开展日常巡查、书面审查、专项检查、案件查处和群体性突发事件处置等监察业务;
(6)对已查处的用人单位进行跟踪回访,督促整改到位;
(7)完成单位布置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报名
1、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于2018年5月29日9:00至6月4日12:00登录武汉人事考试网(http://www.whptc.org),点击“网上报名”选择相应考试后提交报名申请(含上传照片,此后所用照片要求一致,未上传照片或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将不能通过审核)。报名提交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者取消报考资格。
2、资格审核
报考人员于2018年6月4日至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到中国武汉人力资源市场(汉口新华路25号伟业大厦)一楼4号“就业援助”窗口进行现场资格审核。携带资料包括:
(1)《武汉市公益性岗位报名表》(考生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打印)一式两份;
(2)身份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
(4)《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
(5)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未达到招聘人数2倍的,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3、网上打印准考证
2018年6月13日9:00至6月15日9:00,报考人员登录武汉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打印即可)。
(二)笔试
笔试时间为2018年6月15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上的地点为准,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开始前15分钟,考生凭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请自带中性笔、2B铅笔、计算器),考试开始30分钟后,考生停止进入考场。开考30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笔试成绩、面试名单、面试时间及面试地点于2018年6月下旬在武汉人事考试网公布。
(三)面试
面试时间为2018年7月上中旬,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考生。
参加面试人员在规定时间携带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超过规定时间视作自动放弃。
(四)考察和体检
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4:6比例计入综合成绩,分岗位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成绩相同的优先录取笔试成绩较高的人员。考察和体检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完成。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于7月下旬或8月上旬在武汉人事考试网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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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录聘用管理
考试合格人员经用人单位考察、体检、公示无异议,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本次招聘的统计调查协理员和劳动监察协管员公益性岗位,纳入基层社会管理类公益性岗位管理,一经聘用,由用人单位与统计调查协理员和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签订1年期限的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在规定期限内续签,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四、相关待遇
统计调查协理员和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月工资标准不低于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1.5倍,并按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报考咨询电话:027-82854542(统计调查协理员)
027-85749825(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
投诉电话:027-85797255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家统计局武汉调查队
2018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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