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招聘网 发表于 2018-5-31 18:05:53

2018吉林省梨树县引进医学专业高层次人才18名公告

梨树县位于吉林省西南部,地处松辽平原腹地,素有“东北粮仓”和“松辽明珠”之美誉。2011年以来,先后被命名为“中国二人转之乡”、“中国诗歌之乡”、“国家级(食品类)农畜产品加工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全国现代农业示范区”和“国家级农村金融综合改革实验区”、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县、吉林省扩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试点县。域内高端人才集聚,全国首个黑土地保护院士工作站落户梨树。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聚天下英才而用之,加快建设人才强国”。梨树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人才,把人才作为推动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重要动力,全力打造卫生服务保障体系,为建设“美丽梨树、幸福家园”提供坚强有力的人才保障。梨树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现面向全国引进医学专业高层次人才,现将引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才对象及计划
    计划引进国家承认学历的医学类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本科必须为全日制)共计18人。其中梨树县第一人民医院(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9人,梨树县中医院(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9人。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身体健康。
    5.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本科必须为全日制),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博士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副高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公告发布之日为准。
    (二)引才条件
    本次引才引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第一学历必须为全日制本科毕业,本硕专业相同或相近。
    (三)岗位条件
    本次人才引进后,编制落在县直事业单位公立医院,给予差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享受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待遇。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专业职位,报考多个职位无效。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2.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4.已经拥有梨树县公务员(参公管理)或事业单位编制人员。
    5.“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引进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由梨树县卫计局受理。
    (二)报名时间。2018年4月27日至5月11日。
    (三)报名要求
    报名者邮件发送简历电子文档到lswjrsk@163.com(邮件主题注明“2018年吉林省梨树县引进医学专业高层次人才报名表——姓名”)。
    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引进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四、引才考试
    本次引才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复审及面试公告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资格复审和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方式请及时关注梨树县人民政府网站补充公告。
    五、体检与考察
    面试合格考生,确定为拟引进人选,统一参加体检,体检工作由梨树县委组织部和梨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梨树县委组织部、梨树县卫计局、梨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引进人选资格。
    六、聘用
    经考察合格,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政策待遇
    引进人才应签订6年服务期协议,引进后享受以下待遇:
    1.编制待遇。
    给予差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享受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待遇。
    2.优惠待遇。
    (1)梨树县第一人民医院:在原工资基础上,6年内每年给予2万元生活补贴;工作满6年给予10万元安家费;临床医生来院后参加社会保险;工作不满6年提出辞职,按照辞退处理,并解除其事业单位编制;作为医院的业务骨干培养、提拔;免费提供公寓。
    (2)梨树县中医院:在原工资基础上,6年内每年给予2万元生活补贴;临床医生来院后参加社会保险;工作不满6年提出辞职,按照辞退处理,并解除其事业单位编制;作为医院的业务骨干培养、提拔。
    八、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梨树县人民政府网站(www.lishu.gov.cn)为本次引才工作网站,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报名咨询电话:
    0434—5223475(梨树县卫计局人事科)
    0434—5288077(梨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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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梨树县委组织部
    梨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梨树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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