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招聘网 发表于 2018-5-11 20:24:28

女子捡文件索酬,到底应不应该

中公事业单位考试网提供面试热点汇总,希望可以帮助考生提高面试水平,顺利进军事业单位面试考试。
背景材料:将重要文件丢失以后,失主与捡到文件的女子取得了联系,失主原本以为对方能主动归还,可没想到,对方不但索要500元的酬谢,而且态度让人难以接受。31日,丢失文件的武汉某高校赵同学和陈同学讲起这件糟心事很气愤。
两位同学是某高校研究生,3月29日,两人到汉口一家单位去取一份合同,合同一式三份,是关于技术转让的,此外还有一张发票及招投标书。三份合同中,合作单位留一份,另外两份则应该由两人带回学校。
赵同学说,下午5时许,他们将合同、发票等装在资料袋中,到江汉路吃过晚饭后,两人骑共享单车到江汉路地铁站准备乘坐地铁回学校。可上了地铁才发现,他们竟然将资料袋遗忘在共享单车车篓里。等两人返程去找,车和资料已不在原地。他们赶紧报警,并联系共享单车所属公司。当晚11时许,经过共享单车所属公司联系,捡到资料袋的女子与他们取得了联系。对方表示文件都在她那,如果想取回文件,需要先通过微信支付500元钱。
楚天都市报记者在赵同学的手机上看到,29日晚上11时30分许,女子首先通过短信要求两位学生通过微信发红包,称“这标书很重要……没有这书,工程都可以黄的!别讨价还价的!”在微信中,女子称因为联系归还失物的事让她晚睡了,让两位学生不要再耽误时间了,否则她要更多的钱。
命题预测:女子捡到文件索要500元酬谢,你怎么看?
参考答案:
1. 《物权法》第112条规定:“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但需要警惕的是“拾金索酬”异化成敲诈勒索,这其实只有一步之遥。如何让传统美德与价值观念回归理性、趋于常态,怎样厘清“拾金索酬”的权利边界,走出“坐地起价”的误区,则是最亟待解决的问题。
2.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在功利而浮躁的市场经济语境下,拾金不昧的传统美德越来越被人所忽视,通过“拾金索酬”,正如材料中该女子的行为,一方面可以让付出的人得到应该的回报,另一方面也能够让失主减少损失,是非常合理合法的方式。
3.与此同时,我们也不能忽视材料中该女子“拾金索酬”的方式和金额,该女子向两个学生索要500元,并且态度比较强硬,从道德角度说,“拾金索酬”可以,但如果行为太过分或变相强迫,就逾越了道德底线,离“拾金而昧”不远了;从法律角度讲,变相强制索酬,离非法侵占和敲诈勒索仅一步之遥。
4. 为了让传统美德与价值观念回归理性,我们社会方面卖弄还需做出努力。第一加大传统美德的宣传。通过线上和线下的方式,树立模范,加大宣传力度,拓展影响力。第二完善索酬标准制度。法律要明确酬劳标准明细,比如按遗失物的一定比例计算,德国民法典规定,拾得物价值在1000欧元以下的,其报酬为其价值的5%;超过此数的,超过部分按3%计算;动物为价值的3%。我们不妨借鉴。第三加大惩罚力度。在“拾金索酬”的过程中,出现恶意敲诈的行为,必须加大惩罚力度,杜绝这样的行为。
更多面试热点汇总内容,请访问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女子捡文件索酬,到底应不应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