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云南昆明市官渡区事业单位招聘28人公告
云南事业单位考试网为各位考生提供近期招聘信息、考试资讯、备考资料、成绩查询等一系列服务,希望大家取得好成绩!以下内容由云南事业单位考试网提供:一、单位简介
官渡区位于昆明市东南、滇池北岸,历史悠久,是古滇文明的重要发祥地,是主城区与呈贡新区的连接带,因盛极一时的滇池古渡口而得名。全区国土面积为552.21平方公里,实管面积为128平方公里,现辖8个街道、89个社区。全区常住人口88.2万人,户籍人口57.72万人。区内有越南、缅甸、老挝驻昆总领馆,是全市国际交往的重要窗口。
官渡区作为昆明乃至全省人流、物流、资金流的重要集散地,具有交通区位、产业基础、人文自然禀赋、融合发展、政策支持“五大优势”。先后被评为“全国科普示范区”、“全国科技进步考核先进区”、“全省教育工作先进区”、“国家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区”、“全国文化先进单位”、“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示范、试点区”等;多次被评为“全省县域经济发展十强县和先进县”;2016年,全区地区生产总值在全省各县区率先突破千亿元大关,2017年全省县域经济考核中继续排名第一。
二、招聘岗位名称、人数、专业及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昆明市官渡区2018年度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及各招聘单位“岗位计划表”中招聘条件的人员。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不在本次公开招聘范围内。
四、报名方式、时间和有关要求
(一)报名方式
1、本次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昆明人才招聘考试网(http://www.kmrcjob.cn),该网站为本次考试的官方报名网站)进行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符合申报条件人员在2018年 6月 4日00:00至6月7日23:59:59 ,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查询时间:2018年 6月8日00:00至24:00。
3、网络报名的主要环节
登录昆明人才招聘考试网——进入报名界面按报名系统提示注册,填写报名信息——上传近期清晰的免冠电子照片(白底彩照,规格160*210)——提交报名信息——报名资格审核——按提示进行网上缴费——准考证打印。
报考者咨询报名、考试等相关招聘事宜请在工作日上班时间咨询。
报名网络技术咨询电话:0871-63330145
(二)报名要求
每名报考者只允许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同时对自己所提供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号码必须一致。报名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三)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资格审核采用计算机自动审核方式进行,计算机系统将根据报考者所填报名信息逐项对照岗位要求进行审核,如果报考人员对审核结果有异议,务必向招聘单位电话申请对报名资格进行人工审核(联系方式见招聘单位“岗位计划表”)。专业、学科设置参照《2018年云南省公务员考试专业(学科)指导目录》。每个招聘岗位拟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数不低于1 : 3的比例,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取得国(境)外学历的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为报考岗位“专业需求”的相关专业,可向报考单位电话申请对报名资格进行人工审核(联系方式见招聘单位“岗位计划表”)。
(四)缴费
报考人员在报名信息提交后,确认自己的信息无误不再有修改之后可同步按系统提示完成网上缴费,在规定时间内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考试)资格。根据云南省物价局和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云价收费〔2011〕15号)及《云南省收费许可证》(滇发改费昆官政字〔2011〕第013001号)规定,报名通过资格审核人员每人交纳笔试考试费50元;进入面试人员每人交纳面试考试费50元,于现场资格复审时收取。
五、考试的方法、科目、范围和时间、地点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准考证打印:于2018年 6月25日(星期二)00:00至笔试考试前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并妥善保管。
2、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范围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笔试不指定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 笔试时间:2018年6月30 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4、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面试
1、进入面试人选确定
通过现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试人员,每个岗位依据笔试成绩的高低顺序,以岗位拟招聘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如因特殊情况出现面试人选与招聘岗位低于1:3进入面试的,可正常进行面试,但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阶段考察、体检环节。
2、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由人社部门、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各招聘单位共同负责。“专业要求”参照《2018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目录》设置。
(2)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在笔试后登录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看相关公告。
(3)资格复审方式:由本人携带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到规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4)资格复审人选确定:笔试结束后,经公示无异议,按照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拟招聘数1:3的比例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不得参加面试等后续招聘程序。因本人自愿放弃或无法联系等特殊情况出现空缺的,空缺的名额按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①公民有效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②学历毕业证、学位证(2018年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原件;
③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如: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专业等级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
④已就业的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⑤《昆明市官渡区2018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表》一式两份(自行下载填写,A4纸打印);
⑥《昆明市官渡区2018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一份。
(6)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已通过笔试考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进入资格复审,但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规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或者报名时提交信息与现场资格复审信息不一致的,视为自愿放弃考试资格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空缺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如顺序递补考生无法联系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到面试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
面试以现场问答方式进行,主要考核报考人员岗位履职所具备的水平和能力。
(三)参加考试时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原件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六、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合格分数线、考核人选的确定
(一)笔试总分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考试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
(二)面试总分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 。
(三)考试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综合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如果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参加考察和体检;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加试一场面试,以加试的面试成绩高的为参加考察及体检人选。
(四)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考试综合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选。
七、考察、体检
(一)考察及体检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对通过考试的应聘人员,用人单位应组织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按照考试和考察结果等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安排到县级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
(二)在考察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可从本岗位在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聘用
(一)根据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关系的岗位。
聘用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违规情况,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十、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察、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3、在考试、考察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4、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5、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二)未尽事宜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简章由官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详见各招聘单位“岗位计划表”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十一、监督电话
中共官渡区纪委派驻区委办纪检组:0871--67213757
官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1-67171226
(请在工作日内拨打上述电话,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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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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