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安徽省芜湖繁昌县国防动员委员会综合办公室招聘公告(8人)
根据省军区民兵常态化应急分队建设指导意见,结合政府机构调整应急管理部门要求,现将繁昌县国防动员委员会办公室公开招聘武装应急后备人员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武装应急后备人员8名,其中:繁阳镇2名,荻港镇、孙村镇、平铺镇、新港镇、峨山镇、繁昌经济开发区各1名。
二、工作职责
招聘人员主要职责是:抢险救灾,反恐维稳,服务军地,执勤备勤等。每月须参加县国防动员委员会组织的不少于10天业务训练。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繁昌籍的退役军人,男性,高中及以上学历,退役士官可放宽到初中及以上学历,35周岁及以下(1982年1月1日后出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四)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推荐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报名方式:采用乡镇推荐、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须持身份证、退伍证、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1寸免冠同底照片3张和《繁昌县国防动员委员会公开招聘武装应急后备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见附件)。
报考者需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所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户籍地所在岗位,并持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名时间:2018年5月2日—5月3日(工作时间),逾期不再补报。
报名地点:繁昌县人武部门卫值班室。
报名确认截止后,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其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应不低于2:1 。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由招聘领导组决定是否取消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数。
(二)考试
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重点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急应变能力、处理问题能力、军事技能知识及仪表气质等方面。
所有报名人员采取先集训后面试。
退役士官在其面试成绩的基础上另加5分。
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由招聘领导组决定从其他岗位报考人员中调剂。
面试时间:根据集训后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三)体检和政审
体检和政审由县国防动员委员会办公室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医院须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医院体检专用公章。
对体检、政审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公示和签订聘用合同。对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由县国防动员委员会办公室审定拟聘用人员,并向社会公示2天。公示期满,对公示结果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将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关系。聘用人员服务满2年的,纳入村(社区)后备干部人选。
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等证书原件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工资待遇:
本次招聘采用劳务派遣的用工方式,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按照繁昌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工资标准执行。参加业务训练的,每月增发训练补贴不少于1000元。
未尽事宜由安徽省繁昌县国防动员委员会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垂询电话:0553-7911832
监督电话:0553-79117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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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繁昌县国防动员委员会综合办公室
2018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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