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一府两院平级的监察机关——监察委员会
中公事业单位为大家带来法律知识《与一府两院平级的监察机关——监察委员会》,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事业单位考试。2018年3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2018年3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在北京揭牌,不再保留监察部、国家预防腐败局。
(一)性质、地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监察委员会是国家的监察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是最高监察机关。
国家监察委员会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对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和上一级监察委员会负责。
(二)组成和任期
监察委员会由下列人员组成:主任,副主任若干人,委员若干人。
监察委员会主任每届任期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三)组织和职权
监察委员会的组织和职权由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国家监察委员会和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国家监察委员会领导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的工作,上级监察委员会领导下级监察委员会的工作。
监察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监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监察机关办理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应当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互相配合,互相制约。
亮点: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原本由检察机关立案侦查,但是现在已经全部都变成监察机关立案侦查。职能发生了转移。
(四)监察职能
监察机关依法行使监察权,主要职能是:
维护宪法和法律法规;
依法监察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的情况,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
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五)监察职责
监察机关的职责是监督、调查、处置。
监督。监察机关对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调查。监察机关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
处置。监察机关依据相关法律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在行使职权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监察建议;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
派出的监察机构根据授权,依法对有关机关、组织和单位、行政区域的公职人员进行监督,提出监察建议;按照管理权限对涉嫌职务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进行调查、处置,并作出政务处分决定。
(六)监察委员会和纪委的区别
监察委和纪委一样,本质上是一个反腐败机构。
但是,监察委是国家的机构,纪委是党的机构;监察委监察对象是所有公职人员,纪委监督所有中共党员;监察委依《国家监察法》开展相关工作,纪委依党章党纪党规开展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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