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咸宁市招聘1077人公告
为助力脱贫攻坚、推动乡村振兴,加强基层工作力量,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全市复转军人等人员中组织开展“村(社区)干部培养选聘千人计划”的方案〉的通知》(咸组通〔2018〕18号)要求,决定开展咸宁市2018年从复转军人等人员中选聘优秀人员到村(社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选聘名额
2018年,咸宁市公开选聘村(社区)工作人员1077人。有关县(市、区)选聘计划详见《咸宁市2018年选聘村(社区)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选聘对象和条件
(一)选聘对象
全市复转军人、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回乡大中专毕业生、机关事业单位干部等领域人员。
(二)选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领导,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基层工作,热心服务群众,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服从组织安排;
2.年龄一般为45周岁以下(1973年6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含退休干部)不作年龄限制;
3.一般为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参加选聘:现任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选聘岗位及时间
选聘对象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助理(选聘对象须为中共正式党员)或村(居)委会主任助理。
选聘时间为一年(2018年6月1日至2019年6月1日)。
三、选聘方式及程序
1.组织报名。报名时间为4月25日至5月8日。采取个人自荐、群众推荐和组织推荐等形式开展报名工作。报名人员须填写“2018年从复转军人等人员中选聘优秀人员到村(社区)工作报名登记表”(附件2),同时,须携带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等有关证明材料(其中复转军人还须携带相关退役证明,机关事业单位干部报名须提供单位书面同意证明),到现户籍所在乡镇(街道)报名。其中,属机关事业单位干部报名人员的,到县(市、区)委组织部、咸宁高新区工委报名。
2.资格审查。乡镇(街道)党委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重点审查报名人员的基本信息、个人履历、适岗情况等内容,审查情况报县(市、区)委组织部。
县(市、区)委组织部对所有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征求纪检、公安、计生等相关部门意见(其中复转军人还应征求民政部门意见)后,审核结果向报名人员反馈。
3.择优选聘。乡镇(街道)党委对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进行考察,根据年龄、学历、奖励、党龄、能力表现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比选(岗位报名人员较多的,可采取竞争性选拔的方式进行比选),经乡镇(街道)党委研究后,择优提出拟选聘对象人选,于5月22日前报县(市、区)委组织部审核。
县(市、区)委组织部于5月28日前将审核意见及拟选聘对象人选报市委组织部。
市委组织部审核后,由县(市、区)组织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由乡镇(街道)与选聘对象签订协议。
4.培训上岗。6月上旬,依托南鄂党支部书记学院,分县(市、区)组织选聘对象开展岗前培训,培训后到岗工作。
四、选聘待遇及保障措施
对选聘到村(社区)工作的人员,参照当地村(社区)副职干部标准发放工作报酬,经费由县(市、区)财政负担。其中,选聘对象为机关事业单位干部的,到村(社区)工作后,在原单位的工资福利等待遇不变,另按照相关规定发放适当补贴。在村(社区)工作优秀的,列入“乡村振兴人才支持计划”,择优就地或交流使用。
五、有关要求
此公告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说明,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咸宁高新区工委成立专班,负责做好所辖乡镇(街道)选聘优秀人员到村(社区)工作有关事宜。
报名咨询电话:咸宁市委组织部:0715-8126242;咸安区委组织部:0715-8334449;嘉鱼县委组织部:0715-6355886;赤壁市委组织部:0715-5335363;通城县委组织部:0715-4325623;崇阳县委组织部:0715-3399240;通山县委组织部:0715-2365173;咸宁高新区党群工作部:0715-8209178。
选聘村(社区)工作人员计划情况以及报名登记表可登陆咸宁新闻网(http://www.xnnews.com.cn/)查询下载。
原标题:咸宁市2018年从复转军人等人员中选聘优秀人员到村(社区)工作公告
附件:
中共咸宁市委组织部
2018年4月25日
咸宁事业单位为考生公布更多咸宁事业单位招聘资讯资料,考生敬请关注。湖北事业单位考试交流群:。微信公众号:湖北事业单位招聘(newduinfozp)(点击关注)。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