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三明市清流县招募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4人公告
根据三明市民政局、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组织实施2018年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工作的通知》(明民〔2018〕52号)精神,为做好我县2018年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报名人员的审查考核工作,确保服务社区计划顺利进行,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招募考核方案:一、招募计划
今年市里下达我县统一招募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人员4名,服务期限为2年。
二、招募方式和原则
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招募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对报名参加招募的高校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募家庭经济困难、少数民族和本县生源的高校毕业生。
(一)招募对象和条件
招募对象为三明市12个县(市、区)2018年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高校毕业生和近年来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不含成人教育培养类别等非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招募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是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到社区从事工作;二是学习成绩良好,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善于沟通,有较强口头表达和文字表达能力;三是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服从分配;四是年龄一般不超过25周岁(1993年7月1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放宽至28周岁(1990年7月1日后出生);五是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和报名地点
报名时间:2018年4月2日至4月28日(正常上班时间)。报名地点:清流县民政局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股(清流县龙津镇长兴中街138号五楼)。用快递邮寄报名材料的,信件到达时间不得超过4月28日,并请报名人员于4月28日前本人及时与民政局工作人员电话核实信件是否到达报名处。
2.表格下载
报名前可登录三明市民政信息网(www.smmzj.gov.cn)、三明市人社局(公务员局)(www.rsj.sm.gov.cn)网站或福建省民政厅网站(www.fjsmzt.gov.cn)下载并填写《三明市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3)。
3.证件材料
应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1)家庭户口本、本人身份证;(2)近期同版一寸免冠照片2张;(3)就业推荐表;(4)应届毕业生须经毕业学校所在院(系)党组织、高校就业办在《三明市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报名登记表》(附学习成绩单)上签署意见后参加报名;(5)获得省部级、市级(含校级)、院(系)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荣誉证书;(6)团员证或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7)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以低保证件或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凭证为准。(第5、第7项没有的可以不提供)
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1)家庭户口本、本人身份证;(2)近期同版一寸免冠照片2张;(3)就业报到证;(4)毕业证书;(5)获得省部级、市级(含校级)、院(系)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荣誉证书;(6)团员证或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7)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以低保证件或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凭证为准。(第5、第7项没有的可以不提供)
以上报名材料除报名登记表提供原件外,其他材料均提供复印件。
4.报名要求
报名者要详细阅读相关招募文件,填报具体志愿服务社区,并对所提交的信息真实性负责,若所填信息与要求不符或填报虚假信息的,经查实后,取消报名和派遣资格。
(三)审查考核
5月19日(星期四)上午,县民政局、人社局等相关部门组成的县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所提供给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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