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泉州市惠安县崇武镇中心卫生院招聘工作人员5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惠安县崇武镇中心卫生院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十八周岁;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
3、具有救死扶伤、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4、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人员录用体检标准,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 护理岗位要求:全日制中专及以上院校毕业生;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书(2017年毕业生需通过今年度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提供合格成绩单)。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性别
专业
年龄
学历
其他要求
“120”
护士
1
女
护理
30周岁以下
大专及以上
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书(未领取证书的需提供合格成绩单)
助产士
1
女
护理
30周岁以下
大专及以上
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书(未领取证书的需提供合格成绩单)
“120”
驾驶员
1
男
30-45周岁
高中及以上学历
持有B1证以上,驾龄5年以上
收费人员
1
女
财务专业
30周岁以下
大专及以上
中药士
1
不限
中药专业
30周岁以下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取得中药士证书
三、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2018年4月16日— 2018年4月22日。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惠安县崇武镇台湾街崇武中心卫生院医技综合楼五楼院办公室。
联系电话:0595-87681217。
3.报名所需材料:
(1)《惠安县崇武中心卫生院编外工作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点击可下载)
(2)身份证;
(3)毕业证书;
(4)其他相关资格证书或合格成绩单。
以上材料请带上原件一并带到报名地点审核,复印件请按顺序装订。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于报名截止之日前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报名地点进行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4.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如出现手机丢失等情况更改联系方式,需及时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告知我院办公室。
四、考试办法
1. 考试采取笔试。
护理报名3人及以上的人数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体检人选。若同一岗位有2个及以上报考者成绩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按加试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并从面试成绩和资格复审均合格的人选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若无符合递补条件人选的,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报名人数只有1人的由单位召开院务会和招聘考核小组会研究确定。“120”司机采用面试方式进行,由单位院务会和招聘考核小组面试。
2.笔试科目:《护理专业知识》,总分100分。
五、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资格条件的拟聘人选在惠安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与待遇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试用期合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后再与医院签订聘用合同(编外),办理劳务派遣,工资福利待遇和聘期管理根据《崇武中心卫生院院聘职工管理办法》执行。
八、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惠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的指导和管理下,由惠安县崇武镇中心卫生院具体组织。招聘的相关安排按我县有关规定执行,未尽事宜由惠安县崇武镇中心卫生院负责解释。
监督单位:惠安县卫生与计划生育局
监督电话:0595-87382165
崇武镇中心卫生院
2018年4月11日
惠安县崇武镇中心卫生院编外工作人员招聘
报名登记表
填表时间:月日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文化
程度
相片
毕业学校及时间
所学专业
学位
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资质证书
通讯地址
联系方式
户口所在地
身份证号码
婚否
本
人
主
要
简
历
家
庭主要成员
姓名
性别
称谓
出生年月
现工作单位及职务或职称(政治面貌)
报考岗位
其他条件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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