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贵州贞丰县引进人才30人工作方案(人博会合格人员)
|| 安顺上半年笔试课程|贵州事业编统考课程为加强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结构,切实做好第六届中国贵州人才博览会贞丰县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工作,根据贵州省人社厅《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和《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第六届中国贵州人才博览会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有关事宜的通知》(州人社通〔2018〕3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第六届中国贵州人才博览会贞丰县公开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30名。为做好招才引智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人才引进工作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日常事务。(以下简称:公开招聘领导小组)
二、引进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引进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三、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
截止2018年3月31日前通过网上投简历和3月24日-25日在第六届中国贵州人才博览会现场(贵阳国际会展中心)报名应聘的人员。并到贞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
(二)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18周岁以上(2000年3月24日及以前出生)至35周岁以下(1982年3月24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77年3月24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年龄放宽至45周岁(1972年3月24日及以后出生)。
3.具备本次引进职位需求条件的(详见附件:第六届中国贵州人才博览会贞丰县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需求表)。
4.引进聘用后,在贞丰县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服务年限不满五年的,一律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有关规定。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作为本次人才引进对象
1.黔西南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2.曾在黔西南州机关事业单位的在职在编的工作人员,辞职后不满 1 年或未办理任何手续离岗的人员。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受到过党纪、政纪等处分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2016年1月1日以前的按当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执行)。
6.在引进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不良记录和不诚信等情形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8.其它原因不宜引进的人员。
(四)人才引进不设开考比例,按实际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开考。
四、考试
本次公开引进考试为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1.面试时间:2018年5月5日
2.面试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3.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2018年5月3日—4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地点:贞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人才服务局
4.面试方式:另行通知。主要考察面试者综合素质能力。考评组人员在贞丰县纪检监察部门、“两代表一委员”的监督下由贞丰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临时抽调,面试内容及评分标准临时确定,考生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考生面试成绩需达本面试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的平均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公开引进工作中,缺额不进行递补。进入引进职位最后一名面试成绩并列的考生,在贞丰县纪检监察部门、“两代表一委员”的监督下由贞丰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临时重新抽调考官组成考评组进行面试,择优确定进入下一环节考生。
面试成绩在贞丰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zzf.gov.cn/)公示。
按照引进计划数,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
五、体检
体检必须在贞丰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县及县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在规定时间内由体检医院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结论(结果)公示后,考生对体检结论(结果)有疑问的,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结果)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若在规定时间内未书面提出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不得进入下一环节),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根据职位引进计划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引进下一环节资格。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体检医院在体检中不得擅自提供乙肝项目检测服务。因职业特殊需要在体检时作乙肝项目检测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不交纳体检费或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的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引进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有不良记录等情形。
考察工作由贞丰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部署,具体由引进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在考察中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做出考察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考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
在考察中,经县招聘办审定,有本《实施方案》“第三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和截止到2018年8月31日未能提交引进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及其它条件资料的,考察结论不合格,取消进入引进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考察工作应在发布考察公告之日起15日内结束,并公告考察结果;考察不合格、考察期间放弃或自动放弃考察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放弃考察的考生应在发布考察公告3日内提交书面承诺书,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
七、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公示
经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对拟聘用人员在贞丰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zzf.gov.cn/)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同时,考生不按时填报《黔西南州事业单位新进人员聘用审批表》或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审批
按照贵州省人社厅《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规定,对公示期满后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州人社局审批备案,县人社局行文聘用。
新聘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五年(含一年试用期)聘用合同(期间一律不能以任何理由借调、借用或跟班学习)。聘用期内不能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申请调动,不得参加各级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的招聘考试。凡在贞丰县服务不满五年者,视为违约,违约者须承担相应违约责任(相关事宜在聘用合同内另行约定)。不愿意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聘用资格,同时将相关情况记入档案。
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和不服从组织安排的,取消聘用资格。
2018年应届毕业生,待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引进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后,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八、待遇
此次公开引进的人员全部为事业编制,待遇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本次引进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享受的一次性住房补贴和生活补贴根据《贞丰县高层次人才引进及服务管理办法(试行)》(贞党办发〔2018〕2号)文件规定执行。
九、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
人才引进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二)考试不指定参考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培训班。
(三)在人才引进过程中,各项人才引进信息将在“贞丰县人民政府” (http:www.gzzf.gov.cn/)网站进行公布,县招聘办公室不再另行电话通知,请考生密切注意,因考生未阅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请各位考生相互转告。
(四)工作未尽事宜,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859-6617160
监督电话:0859-6610056
贞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 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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