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招聘网 发表于 2018-4-4 17:51:10

2018年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公开招聘第三批人员实施方案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单位人员需求实际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案发布及岗位
      考评中心发布公告网址:http://www.tjkpzx.com
      市教委官网发布:http://www.tjmec.gov.cn/
      医院官网公开招聘专栏发布:www.tjtcm.cn
      具体招聘岗位见《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第三批招聘(参加市考评中心统一公开招聘)岗位计划》(附表1)。
      二、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招聘岗位所规定的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现役军人;
      6.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公开招聘程序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的程序开展招聘工作。
      (一)报名、初审、笔试等环节按照天津市考评中心统一组织执行。详见天津人事考试网、天津市考评中心(www.tjkpzx.com)点击“2018年上半年天津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栏目进入查看。
      (二)资格复审
      按照天津市考评中心发布的工作安排,于5月30日至6月7日招聘单位对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由单位通知复审合格人员参加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
      复审审查进入面试人员的报考资格证书原件、报名表、所在单位或学校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6月8日前将资格复审情况(自动放弃、取消资格、递补人员情况表),加盖公章的纸质及其电子文件交市人才考评中心2号楼1楼105室。
      (三)面试
      按照天津市考评中心发布的工作安排,6月20日8:00至6月22日16:00进入面试的考生网上缴纳面试考务费,网上下载准考证。
      6月23日至6月24日各招聘单位自行组织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聘用。报考人员应按照招聘单位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在笔试、面试过程中,报考人员缺少任一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总成绩=笔试成绩÷2(即换算为100分制)×50%+面试成绩×50%。
      6月25日至6月26日招聘单位到考评中心报送结构化面谈成绩。
      (四)总成绩
      按照天津市考评中心发布的工作安排,6月27日至7月1日考评中心合成笔试、面试总成绩。7月2日招聘单位到考评中心5号楼1楼(河西区黑牛城道40号),领取纸质的总成绩单。7月4日考评中心在报名网站公布总成绩,招聘单位在本单位张榜公布总成绩及相关信息。

sydwone 发表于 2018-4-4 19:18:38


      (五)体检
      根据总成绩按照1:1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证明,否则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体检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由医院统一安排,费用自理。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医院可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的具体时间安排待面试考核结果发布后另行通知。
      (六)考察
      通过体检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由医院人事处会同岗位所属部门组织实施。考察期内科室主任可对拟录用人员的道德品行、专业能力、工作实绩和综合能力进行考察,考察结果将作为是否聘用的考核依据之一,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取消录取资格:
      1.不具备岗位工作能力;
      2.以虚假信息通过面试环节;
      3.存在人格缺陷或其他精神疾病;
      4.因个人原因无法办理接收录用手续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七)公示与聘用
      单位将根据面试考核、体检和考察的结果,经单位领导班子领导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信息公示的范围与招聘信息发布的范围一致,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应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人员应在公示后的1个月内,持报到证(介绍信)、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等相关材料办理报到手续,逾期将取消入职资格。
      公开招聘各环节出现不合格、自动放弃等情况时,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按照成绩依次递补。
      咨询电话:27986057、27986058
      监督电话:27986112
      附表1: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第三批招聘(参加市考评中心统一公开招聘)岗位计划
      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人事处
      2018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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