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福建福鼎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招聘普查工作人员20名公告
为顺利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满足我市经济普查工作需要,经市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0名。现公告如下:一、招聘岗位
福鼎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经济普查办”)计划招聘临时普查工作人员20人,服务期约为两年,视情可续一年。
二、报名条件和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品行;
2、男女不限,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普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可以报名,本科以上学历的优先,会计、统计专业的优先);
3、熟练电脑操作,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沟通协调等符合职位要求的基本工作能力;
4、能够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有关规定,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履行保密义务;
5、户籍为宁德地区人员,熟悉经济业务,福鼎城区有住处者优先聘用;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报名时间与地点
(一)报名时间:2018年4月2日—4月30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福鼎市统计局办公室(市政府四号楼四层);
(三)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咨询联系电话:0593-7852445
四、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认证表和报名登记表(现场登记),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
3、报考者提供的以上材料应与报名岗位条件设置相一致,若有不实之处,自行承担有关责任。
五、面试及录用
市经济普查办在对应聘者报名资格初审后,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具体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另行通知),薪酬待遇面议。通过面试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合格的签订相关劳动合同。
福鼎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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