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江苏南京市卫计委员会等单位卫技人员招聘资格审查
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的通知》(宁委办发83号),经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南京市江宁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702名卫技人员,其中编内53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笔试阅卷结束后,由市有关部门按规定确定笔试成绩合格线,一般为卷面成绩的60%。面试人选在笔试合格者中,按照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面试前,招聘单位将对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和相关要求,由招聘单位通知应聘人员,或通过其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并于笔试后关注报名网站,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根据招聘单位要求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以及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英语及计算机等级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应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留学归国人员须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须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留存。若复审时考生提供的信息与报名信息不一致或不符合卫生行业资格准入的,招聘单位取消考生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各招聘单位和其主管部门相关网站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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