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四川成都青羊区卫计系统招聘报名条件
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16〕49号)相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经中共成都市青羊区委、成都市青羊区政府批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成都市青羊区卫计系统拟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16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本次公开考试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应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 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无精神类疾病等)。
3. 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4. 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5. 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 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 曾被开除公职的。
3. 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 在读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
6. 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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