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贵州荔波县赴第六届人才博览会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招聘医疗岗2人公告
根据《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南州参加第六届中国贵州人才博览会工作方案的通知》,我县于2018年3月24-25日赴贵阳参加第六届中国贵州人才博览会,开展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2018年荔波县赴第六届中国贵州人才博览会开展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招聘,共有34个职位招聘36人。具体招聘单位、招聘职位、招聘条件要求等详见《荔波县2018年赴第六届中国贵州人才博览会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职位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原则上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对少部分较难引进的成熟型专业技术人才且具备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的职位经研究批准后学历可放宽到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学历层次,详见《荔波县2018年赴第六届中国贵州人才博览会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职位一览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应聘职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资格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0年3月24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2年3月25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招聘职位相应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77年3月25日及以后出生)。
5、各招聘职位所需职业(执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其他招聘条件见职位一览表“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栏。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具体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6、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五年来(2013年至2017年)以来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7、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人员;
8、在高校学习期间曾受过处分的人员;
9、在高校学习期间挂科累计3科及以上的人员
10、近三年以来,以所学专业参加过荔波县事业单位对应职位的公开招聘考试未获聘用的人员;
11、截止2018年8月31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1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在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3月24日上午09:30-14:00
2、报名地点:贵阳市国际会议展览中心(长岭北路1号)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人员在规定日期内到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供本人毕业证及学位证(或2018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证明、有效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报名职位所需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寸近期同底彩色免冠照片1张,个人填报的报名信息表1份。填表时需按要求认真填写清楚,信息要全面、真实、准确,如因填写信息错误,责任自负。
每位应聘者在每场招聘中只能应聘一个职位。每个职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应达到1:3比例,达不到1:3比例的,经县招聘工作组研究同意后,可放宽比例到1:2。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工作组在组织报名的时候同时进行。
四、考试
考试采取测评(面试)的方式进行。
测评(面试)总分100分,根据专业学科特点,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应聘职位相关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实际操作技能。
五、体检
体检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由县招聘办统一组织,在省、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县(市)及县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做出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考生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三日内可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县招聘办研究同意后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不予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由县招聘办另行通知。
六、考察政审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和政审对象,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建考察组(每个考察组至少2人,中共党员)进行考察和政审。考察政审原则、内容、标准和程序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主要包括应聘人员在校及社会生活期间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同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政审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写出考察材料并作出考察是否合格的结论。
对并列进入体检的人员,同时列为考察对象。由用人单位结合岗位实际进行考察,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
在考察和政审中发现有第二条第(三)款各种情形之一或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考察和政审不合格,经县招聘办审定,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考察和政审不合格的,空缺职位或空缺名额不予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审批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对象,并在荔波县政府网对外公示七日。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黔南州事业单位新增工作人员招聘审批表》一式三份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对列为拟聘对象的应届生须在2018年9月30日前提交毕业证等职位所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供审查,经验证符合报考条件的方可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拟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有录(聘)用(劳动)合同关系的,在正式聘用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合同关系。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限内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签订聘用协议。除不可抗力的因素外,超过规定报到时间20天仍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承担所签意向聘用协议有关条款的违约责任。
对不予聘用、被取消聘用资格的人员以及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后所空缺的职位或空缺的名额,不予递补。
新聘用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进行岗前培训。
新聘用人员在本县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服务年限包含试用期)。未满最低服务年限要求调出本县或申请辞职的,须按协议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新聘用的各类教师,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报名时须提供教师资格证,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必须在考察政审环节结束前取得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证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在规定时限内未取得的,不予聘用。
新聘用的各类医技人员,已取得相应职位专业技术资格的,报名时须提供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未取得的,必须在考察政审环节结束前取得相应职位专业技术资格。在规定时限内未取得的,不予聘用。
八、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工作纪律,严格条件标准,按照政策规定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现象。如发现应聘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反政策规定或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招聘工作在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下进行,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九、注意事项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或委托任何个人或机构举办培训班。在招考过程中,县招聘办发布的各项招考信息都将在荔波县政府网发布,请报考人员密切注意。以上网站公布的招考信息,因报考人员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对发生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联系不上报考人员的情形,引起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本简章解释权归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县招聘工作组现场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854-3615613(荔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人事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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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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