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安徽郎溪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医疗机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选聘2人公告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皖政办〔2017〕6号)、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郎溪县县级公立医院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郎政办秘〔2015〕154号)及中共郎溪县委组织部、人社局、县编办《关于印发郎溪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选聘)公务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郎人〔2008〕19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全县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需要,郎溪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面向全县卫计系统公开选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各1名,特此公告:一、选聘范围、对象
全县卫计系统在乡镇卫生院工作满15年以上(含15年),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二、选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行;
(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符合干部回避的有关规定;
(四)符合选聘岗位相关条件要求的(详见附件1)。“年龄条件”中“45周岁及以下”为“1972年3月26日以后出生”。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方法同上。
三、选聘方法及程序
本次公开选聘工作,在郎溪县2018年度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选聘)工作领导组领导下,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具体负责实施。选聘工作按照信息发布、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专业测试、考核确定拟选聘对象、公示、办理转聘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公告将通过郎溪县政府网站(http://www.ahlx.gov.cn)发布,后续相关信息将陆续在县政府网站发布,报考人员请及时关注指定网站了解相关信息。(路径:郎溪县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县直部门信息公开目录-郎溪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事信息-招考(聘)及录(聘)用)
(二)现场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集中统一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18年3月26日至3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再补报。
3、报名地点:郎溪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五楼组织人事股(郎溪县建平镇吉原路与胥河路交叉口),联系电话:0563-7012763。
4、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时须如实填写《郎溪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医疗机构2018年公开选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见附件2,可用A4纸打印或现场领取),并现场签署“诚信承诺书”;
(2)一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5)报名者还应提供选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其中包括: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上述材料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以上材料经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
5、笔试准考证领取:2018年4月27日-4月28日到郎溪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五楼组织人事股(512室)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6、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2)应聘同一岗位的须形成竞争,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选聘计划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选聘计划数。
(三)笔试
1、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试卷满分150分,时间90分钟。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2、笔试时间和地点:
2018年4月29日(周日)
上午8:30—10:00 《医学基础知识》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四)专业技能测试
1、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地点详见《专业技能测试通知书》。
2、专业技能测试方式:主要考察考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动手能力及应对复杂情况的处理能力。
专业技能测试人数按照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选聘岗位计划数1:2比例确定各选聘岗位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人员名单,若最后一名有2人以上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专业技能测试;若等于或少于选聘岗位计划数的直接进入专业测试。出现人选缺额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专业技能测试前15日内在郎溪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专业技能测试工作实施方案和细则》。
3、专业技能测试设立考官组。考官组一般不少于7人,均为外聘考官。计算成绩时,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取其余考官的平均分为该考生专业测试成绩。
(五)成绩合成
1、总成绩合成:按照笔试合成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6:4的比例合成总成绩。笔试合成成绩、专业测试成绩、总成绩等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2、当某岗位专业测试实到人数少于或等于该选聘岗位计划数时,考生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65分或该考场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六)考核、公示及聘用
1、考核: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选聘岗位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考核对象。若总成绩相同,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笔试合成成绩得分高者优先。递补人员的确定照此规定执行。
考核由县卫计委负责实施,考核内容为拟选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业绩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同时对其报考资格再次进行审查。
因考核不合格或应聘者自愿放弃等出现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依照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递补。
2、公示:选聘每个环节均在郎溪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ahlx.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其中确定为拟选聘人员的有关信息,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3、转聘: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影响选聘的,由选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有关程序和要求用人单位必须在15日内为其办理转聘等手续,同时,报县编办、县人社局备案。
四、组织领导
为做好2018年县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选聘)工作,成立2018年度县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选聘)工作领导组。
组 长:虞文胜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姜圣林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刘 艳 县政府督办室主任
李锁志 县卫计委主任
江 华 县人社局局长
李 涛 县编办主任
周道平 县财政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卫计委,李锁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招聘(选聘)工作的具体事宜。
五、纪律与监督
(一)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符合干部回避规定的或其他可能影响公开选聘公正的,应当回避。发现徇私舞弊、泄密等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受党政纪处分在影响期(处分期)内的,或涉嫌违法违纪行为,已立案在审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聘。
(三)参加公开选聘的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选聘资格。
1、对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
2、在笔试、面试中有舞弊行为的;
3、用诬告、造谣中伤等手段诋毁、攻击其他报考人员或他人的;
4、对不服从调入单位岗位竞聘方案,扰乱调入单位正常秩序的。
(四)对有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第30条、第31条、第32条和《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情形的,将追究责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其他有关事项
(一)、本《公告》由郎溪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二)、本次公开选聘工作全面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政策、考务咨询电话:
县卫计委 0563-7012763
监督举报电话: 0563-7012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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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溪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医疗机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数量、条件一览表
郎溪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医疗机构选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郎溪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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