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贵州贵安新区卫生和人口计生局招聘编制外人员3人公告
2013年12月,贵州省编办批准设立贵州贵安新区卫生和人口计生局,内设综合科、公共卫生科、医政医管科、计生科4个科室。主要负责拟定医疗卫生、人口计生、医疗器械、保健食品、计划生育行业发展规划,承担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公共卫生服务、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卫生服务发展规划、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妇幼保健、精神卫生、应急救治、卫生监督、卫生应急、紧急救护红十字会等管理工作。自成立以来,在国家卫生计生委和省卫生计生委的大力指导下,新区卫计局坚持战略导向、目标导向、问题导向、需求导向、责任导向,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加快推进新区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公共卫生服务、卫生人才队伍、医疗医保医药体制改革、大数据大健康融合五大建设,加快培育“互联网+医疗”新兴业态,新区卫生计生事业得到蓬勃发展。为进一步充实人员队伍,根据工作需要,经贵安新区党工委政治部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特制定如下招聘方案:一、招聘名额
本次计划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3名。招聘职位条件详见附件《贵安新区卫生和人口计生局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3月15日后出生)。
6.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其他资格条件详见《贵安新区卫生和人口计生局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人员,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未结案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人员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未满2年的人员;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事宜。应聘人员自行下载《贵安新区卫生和人口计生局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根据《贵安新区卫生和人口计生局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公告》及《贵安新区卫生和人口计生局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规定的资格条件选择应聘岗位,真实、准确地填写相关信息,用A4纸打印后,在“应聘人员签名”处亲笔签名。《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责任自负;由他人代报的,如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应聘人员本人填写,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
2.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与资格审查一并进行。报名人员需登陆贵安新区官方网站(http://www.gaxq.gov.c/)下载并填写公告下方附件(报名表),并准备以下材料:
(1)《贵安新区卫生和人口计生局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报名表》;
(2)学历学位证书、工作经历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执业资格证、任职文件,以及其他需提供的证明本人满足岗位需求的相关材料。(请准备原件用于资格复审);
(3)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近期同底正面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请粘贴到报名表相应位置);
(5)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和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应聘的证明材料;
(6)《公告》及《职位一览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7)报名表中体现的任职经历、受奖励情况等其他印证材料。
应聘人员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包括临时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其他身份证明不予认可)和资格审查相关印证材料到现场进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 2018年3月15日上午9:00至3月20日下午17:00(周末时间除外)。
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贵安新区临时行政中心3号楼卫生和人口计生局3120房间(贵安新区百马大道99号,报名者可乘坐以下公交车到达贵安新区行政中心:701路公交车:贵阳市云岩区北京路贵州饭店门口----贵安新区管委会下车;703路公交车:清镇职教城----贵安管委会站; 贵安5路公交车:花溪大学城财经大学门口----贵安新区管委会下车)。
(二)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在通过报名及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学历学位、个人履历、取得执业资格、获奖及受表彰情况等条件,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员1:3的数量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通知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应聘人员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包括临时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其他身份证明不予认可)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采取加试的方式重新确定名次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由第二名递补,最多顺延至第三名。由应聘人员自行到县级以上人民医院进行体检并出具检查结果,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四)政审
政审工作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在贵安新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和监督下具体负责实施。在政审中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和资格的,视为不合格,取消其拟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予以递补。
(五) 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年签订固定期限的聘用合同(原则上1年1签,其中第1年试用期1个月)。与原工作单位有聘用(劳动)关系的,在签订聘用合同前,须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聘用(劳动)关系,否则后果自负。
聘用人员薪酬待遇按贵安新区聘用文职人员标准执行。
四、有关事项
贵安新区卫生和人口计生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由贵安新区卫生和人口计生局综合科负责组织实施。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一发布公告、组织体检、公示等工作。
如有疑问或需反映有关情况,请电话咨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成曜,联系电话:13984399387;地址:贵安新区百马大道99号贵安新区临时行政中心卫生和人口计生局3120房;邮箱:463908738@qq.com)。
点击下载>>>
1.
2018年3月15日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