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招聘网 发表于 2018-3-13 18:47:03

2018年海南陵水县统计局招聘公告

国家统计局海南调查总队根据各市县基层调查业务工作的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统计调查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工作职责
1.工作岗位:陵水县统计局统计调查工作人员
2.用工方式:劳务派遣。
3.主要职责:负责完成总队布置的各项调查工作任务,以及完成用人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需具备下列条件:
1.热爱统计调查事业,身体健康,吃苦耐劳,熟悉当地城乡情况,能经常下乡、走访调查户、农贸市场、超市、企业等。
2.大学本科学历,熟悉经济或统计工作,有较强的文字处理能力、写作功底。
3.会讲普通话和当地方言,能适应各种统计调查工作环境。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无违法违纪行为及不良记录。
5.男女不限,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2月28日以后出生)。
6.符合人事回避制度的要求。
7.符合法律规定的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
本公告发布即日起至2018年3月25日下午15:30止,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
陵水县椰林镇南干道综合办公大楼(办证大厅)717办公室。联系人:李欣,联系电话:83327225。
3.报名材料。
(1)报名时须填写《统计调查员招聘报名登记表》1份,粘贴彩色免冠1寸照片。可下载用A4纸打印。
(2)凡是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通过直接上门递交或委托他人代交的方式,提供个人简介(或报名表)一份、2张1寸免冠彩色照片,以及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称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后交还本人);需委托他人的情况,被委托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审核后交还本人,复印件作报名用恕不退还)。
(3)应聘者认为对应聘岗位有帮助的其它材料。
四、考试及录用规则事项
1.考试方式: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资格:报名经资格审查合格者,获得笔试资格。
3.面试人选:按照笔试分数从高到低排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4.择优录用:笔试分数50%、面试分数50%计入总成绩,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择优录用。
5.体检:由各市县用工单位参照公务员体检要求办理。
五、合同期限及待遇
经体检合格后,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劳务合同期2年(含试用期)。月工资执行我单位在全省各市县聘用工作人员的工资标准,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其中个人承担部分从个人工资代扣。
本公告由国家统计局海南调查总队人事教育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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