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四川广安前锋区乡镇事业单位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2人公告
四川事业单位考试网为广大考生提供:2018四川广安前锋区乡镇事业单位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2人公告。报名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了解更多四川事业单位招聘信息请点击四川事业单位考试网。公告详情如下: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源源不断选拔使用经过实践考验的优秀年轻干部,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按照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川组通〔2017〕67号)要求,经研究决定从全区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
二、考核招聘范围
前锋区(不含奎阁街道办事处、护安镇、新桥乡)。
三、考核招聘名额
从全区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
四、考核招聘条件
(一)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严格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解放,勇于创新。
(二)热爱农村工作,熟悉村情民情,具有较强的服务群众能力,在带领群众脱贫攻坚工作中作出了贡献。
(三)维护班子团结,大局观念强,能充分发挥自身特长和优势,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四)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恪守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五)2007年以来经全省统一选聘到前锋区的行政村、任满两个聘期、当选并担任村“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满一届、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目前在岗的大学生村官可参加考核招聘。对长期扎根基层且表现特别优秀的,经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调查研究认定,可适当放宽担任村“两委”任职条件。聘期按履行大学生村官聘用合同时间起计算,截止2018年3月1日,每两年为一个聘期。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在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三)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四)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五)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六)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国家公职人员的其他情形。
五、考核招聘程序
本次考核招聘通过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察和体检、公示公开、审核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2018年3月13日至16日)
1.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2)报名地点:区委组织部(区委区政府106室),联系电
话:0826-2883525。
(3)提交材料:身份证、大学生村官聘用合同、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获奖证书或文件、相关工作经历证明、任职证明、年度考核情况、创业成绩证明,并填写《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一式4份)。
2.资格审查。
由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初审,并出具初审证明。中共广安市前锋区委组织部、广安市前锋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核实相关材料原件,并在广安市前锋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将报名人员资格审查结果进行公示。资格审查将贯穿考核招聘全过程,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即取消考聘资格。
(二)组织考察(2018年3月20日至23日)
将资格审查合格的在岗大学生村官纳入考察对象。组织考察严格按照《广安市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广安人社发〔2013〕154号)相关要求实施,以“德、能、勤、绩、廉”为内容,重点考察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履行岗位职责和群众公认等情况,注重基层干部和群众评价。组织考察采取民主测评、征求意见、座谈、实地走访、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并征求纪检、公安、计生等部门意见。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考核招聘资格。
(四)组织体检(2018年3月24日至30日)
对考察合格的人员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组织考察和体检结果将在广安市前锋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
(五)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2018年4月1日至4日)。对组织考察和体检合格的人员报广安市前锋区人事调配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拟聘用人员。
(六)上报审批和确定聘用人员(2018年4月5日至5月20日)。中共广安市前锋区委组织部、广安市前锋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拟聘用人员汇总上报省、市相关部门审批。待上级批复后,将批准的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安市前锋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布。中共广安市前锋区委组织部、广安市前锋区人社局将根据聘用人员情况,将聘用人员安排到乡(镇)的所属事业单位或区级部门驻乡(镇)事业单位,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培训上岗。
六、聘用人员管理
(一)考核招聘人员由中共广安市前锋区委组织部、广安市前锋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工作需要统一安排工作单位,如不服从安排,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考核招聘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核招聘人员自聘用为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起,6年内不得调离前锋区,也不得调动到区内区级机关事业单位(考录为国家公务员的除外)。
七、纪律监督
为保证考核招聘工作的严肃性、合理性、公正性,本次招聘由中共广安市前锋区纪委、广安市前锋区监察委员会全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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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安市前锋区委组织部 广安市前锋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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