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四川资阳市雁江区事业单位招聘卫生技术人员笔试通知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社厅关于转发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号)的规定,结合我区医疗卫生单位缺编实际,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0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资阳人事考试网http://www.zypta.gov.cn发布):1.开考比例:报考同一岗位须形成竞争,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应不低于3:1。确属特殊岗位或紧缺专业,经区人社局、区卫计局研究同意后,根据报考者意愿和招聘条件调整为2:1。调整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或没有调整对象的,相应减少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名额。
2.笔试科目:《卫生公共基础(不含中医)》,满分100分。《卫生公共基础(不含中医)》的考试范围详见省人社厅、省卫计委2014年4月22日发布的《四川省省属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公共科目笔试大纲(试行)》。
3.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18年4月15日(星期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考生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二证缺一不可)到指定的考场参加笔试。
4.政策性加分:
参加国家、省“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及“社工人才百人计划”的报考人员,截止报名时,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级团委(或人社、教育部门)考核合格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在笔试总成绩中加2分。符合其他加分规定的,按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则加分。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
参加“大学生村(社区)干部计划”的报考人员,截止报名时,在村(社区)任职满两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的,每工作满1周年,在笔试总成绩中加2分,被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评为优秀的另加3分,加分可按工作年数和获奖次数累积计算。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
符合《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规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指入伍时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入伍时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读生,且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并按规定办理了退役手续的退役士兵)在笔试总成绩中加2分;被部队团级(含)以上机关评为优秀士兵或荣立三等功奖励的,另加2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4分。上述加分项目可累积计算,但最高不超过6分。
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需提供的加分材料为:报名信息表、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服务所在地县级组织部、团委、人社局或教育局出具的证明,内容包括考生身份、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已满、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服务的年限,服务期间的相关考核情况)、评为优秀的证明材料、服务证书(合同)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
符合加分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需提供的加分材料为:《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相关学历毕业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
申请加分人员于2018年4月3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将加分材料提交至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雁江区城东新区行政中心3中心4号楼3楼311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在本次报考前已享受上述加分项目政策性加分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报考者,参加本次招考不再享受同项目的加分。经审查符合加分条件的按规定加分,加分分值及加分理由于笔试前在资阳人事考试网公布。
5.成绩计算:笔试总成绩=《卫生公共基础(不含中医)》成绩+政策性加分
6.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2018年5月中上旬在资阳人事考试网公布。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有疑问,可于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培训考试中心申请查分,查分结果、笔试总成绩及排名和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于6月前在资阳人事考试网公布。
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不得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二)资格复审
根据岗位招聘名额,按照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2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考生一并进入。如进入资格复审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将参加笔试的人员全部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
1.《资阳市雁江区2018年公开考试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1份(贴上照片)、笔试准考证;
2.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职称证书、执业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的考生要求现场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学历证明,请考生提前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注册;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出具本人学生证或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须写明毕业时间及所取得的毕业证上的学历和专业名称)。
3.与单位签订了聘用合同的人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手续;在编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本人工作情况、现实表现及同意报考证明。
如有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人员主动放弃或在资格复审中不合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达不到面试比例时,可在本招考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时间为资格复审时间后一个工作日,请考生注意保持通讯工具的畅通。依次递补后仍达不到面试比例的,面试仍然进行,面试结果有效。面试当日,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员。因资格审查、考生缺考等原因导致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仍视为有效比例。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弄虚作假、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由报考者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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