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四川宜宾市事业单位医疗岗招聘缴费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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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宜宾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网上照片审查通过的考生,须及时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时间截止于2018年3月24日23:00。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按50元/科缴费。通过网上审查合格的报考者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缴费成功者视为有效报考者。
下列考生完成网上缴费后于3月27日至3月28日的工作时间内到就近宜宾市各县(区)人社局递交减免申请材料。经各县(区)人社局按相关程序审核通过后,统一报送宜宾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减免手续(网上全额退还本次考试报名费)。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2.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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