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山东潍坊市合作发展促进局招聘8人公告
|2018山东事业单位笔试课程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潍坊市合作发展促进局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爱岗敬业,吃苦耐劳。
(三)热爱招商工作,有较强的交际能力、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适应经常性出差需要。身体健康,年龄符合招聘岗位要求。
(四)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五) 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及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六)以下人员不在公开招聘范围:
1、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2、报名时未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
3、现役军人不能应聘。
4、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5、存在应回避亲属关系的,不能应聘。
二、报名程序
(一)个人报名
应聘人员登录潍坊人事考试(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网站(www.wfrsks.com,下同),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分辨率为160像素(高)×120像素(宽),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文件类型为JPG,照片务必清晰)。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待审核期为2小时,自完成提交报名信息算起。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报名时间:2018年3月13日9:00—3月15日16:00
查询时间:2018年3月13日11:00—3月16日16:00
(二)单位初审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公布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公布的咨询电话有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
初审时间:2018年3月13日11:00—3月16日16:00
(三) 网上缴费
应聘人员在待审核期满后至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潍坊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缴费,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登录该网站打印准考证,以及《潍坊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内含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供参加面试时使用)。
缴费时间:2018年3月13日11:00—3月17日17:00
打印准考证时间:2018年3月28日9:00—3月31日9:30
对最终报名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比例的招聘岗位,按1:5的比例相应核减聘用计划。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三、资格审查
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市合作发展促进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交《潍坊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内含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报考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文件,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8年3月1日为截止日期。在职人员还须出具有用人权限单位的同意应聘证明。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考一场,考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综合知识包括政治理论、经济合作、商务谈判、国家及省市产业政策、公文写作等,专业知识为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基础知识。
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采取统一考试、统一岗位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根据考试情况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笔试时间:2018年3月31日 上午 9:00—11:30
现场资格审查、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布。
(二)面试
面试主要测评应聘者岗位适应能力,考察应聘者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采取答辩方式组织,由市合作发展促进局负责会同纪检、人社等部门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按1:5比例,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向应聘人员宣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以该考生当日参加同一考官组所有考生的平均分数,确定为该岗位专业测试的最低分数线。对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考察和体检。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考察体检范围。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为70元。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布。
(三)总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经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执行《关于修订及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140号)、人社部发82号文件等有关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自理。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市合作发展促进局统一组织公示,如发现影响聘用的问题,一经核实即取消应聘人员资格。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市合作发展促进局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登记表》、《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汇总表》,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手续,市合作发展促进局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其他
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招聘信息发布网站:www.wfrsks.com
市合作发展促进局网站:www.wftz.gov.cn
报名网站技术支持电话:0536—8272090
潍坊市合作发展促进局地址:潍坊市高新区东风东街6396号阳光大厦26楼东区。
咨询电话: 0536-8091013,18866367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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