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招聘网 发表于 2018-3-7 17:55:41

2018武汉青山区招录社区干部8人公告

为大力实施“红色引擎工程”,贯彻落实 “百万大学生留汉创业就业计划”,着力培育“红色头雁”,将青馨居打造成还建小区新标杆。拟公开选聘一批优秀大学生进入街道、社区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人数
2018年青山区厂前街计划选聘社区干部6名,街道干部2名。
1、 青馨居社区残疾专干1名;
2、 青馨居社区社保专干1名;
3、 青馨居社区医保专干1名;
4、 青馨居社区低保专干1名;
5、 青馨居社区信访专干1名;
6、 铁铺岭社区社保专干1名;
7、 厂前街街道房管专干1名;
8、 厂前街街道民政协理员1名。
二、选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具备一定的口头、书面表达能力及组织协调能力,熟悉计算机办公软件操作使用;
2、热心基层服务岗位,乐于做基层群众工作,有较强的吃苦精神;
3、具有武汉市户籍,居住在厂前街周边优先;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以教育部学信网上的认证结果为准;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截至报名首日),条件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6、身体健康,具备选聘岗位履职所需身体条件;
7、报名社区专干的需是持有劳动就业部门发放的《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困难人员,报名社区残疾专干的还需持有残联发放的《残疾证》;
8、具备以上条件的中共党员、学生干部、持有《社会工作师》、《社会助理工作师》资格证书,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三、选聘程序
选聘工作于2018年1月初启动,3月底基本结束。
(一)事前准备阶段。选聘方案报厂前街党工委会通过后,向区就业管理机构报告备案。招聘简章自2月28日在青山区政府网上公示7天。
(二)报名。应聘人员需在公示日期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本人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学历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简历、荣誉证书等有效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两份),一寸近期免冠彩照三张,在厂前街二楼公共服务办公室报名。街道初审合格后,留存资料复印件。报名人员提交资料必须真实、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者取消报名资格。
(三)资格审核。厂前街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并将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厂前街办事处门口公告栏公布。应聘人员对此有异议的,可向厂前街公共服务办公室反映,联系人:林娟,联系电话:86391349。
(四)笔试。笔试时间:2018年3月,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考试开始前15分钟考生凭身份证进入考场(请自带中性笔、2B铅笔、橡皮),考试开始30分钟后,考生停止进入考场。开考30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笔试成绩、面试名单及面试地点等内容于2018年3月在厂前街办事处门口公告栏公布,并电话通知参见面试人员。
(五)面试。面试时间:2018年3月,根据笔试成绩的高低,按照一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员(不超过本街道拟招聘岗位数2倍)。参加面试人员,以街道门口公示和电话通知形式,确保通知到位。期间,应聘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参加面试人员于2018年3月按照规定时间(具体时间以厂前街通知为准),携带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超过规定时间视作自动放弃。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六)组织考察、体检。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5:5比例计入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以报名资格条件的第八条予以优先;若资格条件相同的,再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对考察人员进行考察。组织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并依次递补;组织考察合格的,按1:1比例确定拟聘人员,统一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资格,并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
(七)公示。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经厂前街和青山区就业管理机构审核后,公示一周,对无异议者,方可办理上岗手续。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经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依次予以递补。
(八)聘用及管理。拟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根据市区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九)待遇保障。街道、社区专干享受基本报酬、绩效报酬、工作年限报酬、学历报酬、执业资格奖励,试用期通过后办理五险一金。街道民政协理员待遇参照武汉市公益岗待遇,试用期通过后办理五险。
未尽事宜由厂前街办事处负责解释。报名咨询电话:027-86391349。
青山区人民政府厂前街办事处
2018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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