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上半年重庆大渡口区事业单位医疗岗招聘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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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及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体检合格者,由大渡口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有关部门对其政治思想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并再次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具有应该回避的情形等。
考生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的,须在单位通知的考察时间前提供加盖主管部门及组织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公章的《工作经历(同意报考)证明》的“同意报考事项”部分(见附件4)或《解除聘用合同证明书》,未在规定时间提供的,取消考察资格。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取消考察资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体检、考察资格出现缺额时,将根据招聘实际情况,由大渡口区人力社保局商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研究决定是否在面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按考试考核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公示及后续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政府网和大渡口区行政中心一楼大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毕业学校、毕业时间、考试考核总成绩、拟聘单位及岗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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