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江西万安县卫计委下属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2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万安县卫计委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试用期内尚未转正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全日制在读学生及现役军人;
5.被省、市考试中心认定为考试严重违纪并处于限期内不得报考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三、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专业分类
1.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详见《万安县卫计委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2)。资格条件中的年龄、工作经历、学历、资格证等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31日。30周岁以下指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指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年龄认定以个人档案为准。
2.中专、专科和本科专业分类按赣人社字〔2016〕319号文件执行(详见附件6、附件3、附件4),研究生专业分类按赣人社发〔2012〕86号文件执行(详见附件5)。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检、考核、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3月5日至3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万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股(万安县城河西人力资源市场四楼),联系电话:0796—5839805。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4.报名所需材料:应聘人员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招聘岗位所需要的执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原件、复印件各1份和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万安县卫计委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考试报名表》1份。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5.报名程序:应聘人员持报名所需材料交报名点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现场办理报名、缴费手续。报名费按有关规定收取。缴费标准按照赣发改收费字〔2011〕2672号文件规定为每人每科50元。
6.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原则上应达到1:3以上,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应调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特殊岗位的招聘,如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经批准,可适当降低比例,但最低不能低于1:2。报考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被取消的岗位的考生可以重新选择已达到开考比例并且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一次现场改报。需要改报的考生必须到万安县人社局人事股进行改报。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考生可退回报名费。
7.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职位资格条件,选报自己符合条件的职位。如因不符合条件被取消考试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万安县卫计委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条件不符合的,取消其应聘资格,不退回报名费。资格审查结束后,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考试时间与地点在万安县人民政府网公告。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考试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到万安县人社局人事股领取考试准考证。
(四)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只笔试不面试,笔试内容由专业基础知识和综合基础知识两部分组成,满分各为100分。专业基础知识和综合基础知识各按70%和3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
(1)专业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为:中医医生岗,考中医医学专业基础知识;临床医生岗,考临床医学专业基础知识;护理人员岗,考护理学专业基础知识;药剂人员岗,考药学专业基础知识;检验人员岗,考医学检验专业基础知识;影像诊断岗,考医学影像专业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知识和综合基础知识每科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考试不指定范围和教材。
(2)笔试由万安县卫计委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按规定组织实施。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3)考生凭有效身份证(二代身份证和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护照)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并携带黑色字迹的钢笔或圆珠笔,不得携带计算器等电子设备。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生合成总成绩按招聘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合成总成绩相同,以专业基础知识成绩高低确定体检对象;如专业基础知识成绩又相同的,加试专业基础知识,以加试专业基础知识成绩高低确定体检对象)。
1.因考生笔试缺考等情形,造成实际参加笔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时,确定入闱体检对象按以下原则处理:
(1)当岗位实际参加笔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的医学专业基础知识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或同类岗位中实际参加笔试人数大于招聘计划岗位的入闱体检考生的专业知识成绩的最低分方可入闱体检。
(2)当岗位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等于招聘计划时,其中笔试合成总成绩排名该岗位末位的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或同类岗位中实际参加笔试人数大于招聘计划岗位的入闱体检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成绩的最低分方可入闱体检。
2.体检由万安县卫计委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收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考察资格。
3.考察由万安县卫计委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察。
4.体检前两天下午5时前,考生书面提出放弃或资格不符出现的岗位空缺,按考试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如合成总成绩相同的,按专业基础知识成绩高低确定递补对象,如专业基础知识成绩又相同,不予递补)。
5. 因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前书面提出放弃和体检后出现的岗位空缺,均不予递补。
(六)公示、聘用
经考察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万安县人民政府网公示七日。公示期满后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等相关手续。
新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制和社会保险制度,新聘人员试用期12个月,在单位服务期限不得低于5年。新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五、其他事项
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796-5839805
0796-5706990
监督电话:0796-5710355
0796-5839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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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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