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三峡职业技术学院招聘辅导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国家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3号)和《宜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宜人社规〔2012〕1号)精神,结合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拟组织2018年专项公开招聘工作。现公告如下: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本次专项公开招聘涉及1个岗位,共招聘1人。具体招聘职数见《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专职少数民族辅导员专项公开招聘岗位及职数表》(附件1)。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政治意识强,综合素质高。拥护党的领导,熟悉国家民族政策,维护民族团结,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鉴别力。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
(二)熟悉高等教育基本规律,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具有开展工作所需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和思想政治教育基本知识,具备基本的辅导员职业能力。
(三)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应聘者要求是维吾尔族。
(五)乐于从事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愿意长期留在内地工作。有学生干部经历和辅导员工作经历者优先。
(六)能够用双语(汉语、维语)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服务工作,组织协调能力强。
(七)具备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每个岗位的具体招聘条件见《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专职少数民族辅导员专项公开招聘岗位及职数表》(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和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发布《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度专职少数民族辅导员专项公开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从发布公告之日起可网上报名,报名截止2018年2月23日下午5时。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提供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441564158@qq.com。报名人员资料由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受理审核。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报考承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报名须知:报名者须提供一份纸质简历(包括《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专项公开招聘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专职辅导员报名表》、身份证、招聘岗位所需学历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职业资格证、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3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其中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网报时须提供相关证件资料的扫描件)。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5、资格审查及其他:
(1)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严格按招聘公告中明确的报考条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由市人社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
(2)在实施笔试前,招聘岗位职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若招聘人数与报名人员达不到1:3,须达到1:2比例),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职数或取消招聘岗位职数。
6、准考证发放:报考人员须凭有效身份证原件于2018年2月24日(8:30—11:00,14:30—17:00)到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楼317室领取准考证,请人代领准考证的,须凭报考人员身份证原件和领取人的身份证原件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安排
1、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分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共两科,总分100分。综合知识包括重要时事、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经济、管理、历史、科技、公文写作等,专业知识以岗位要求的基础知识和操作技能为主。
(2)笔试时间:2018年2月25日上午。(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及时在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和市人社局网上公布。
2、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3(若招聘人数与报名人员达不到1:3,按1:2确定面试人员,若超过1:3比例的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笔试出现人员缺考,进入面试的人员未达到规定的比例,则相应核减招聘职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在面试前,在市人社局的指导和监督下,对参加面试人员的资格进行一次认真复核。面试人员名单及时在市人社局网上公告。核减招聘职数或取消招聘岗位职数的信息将于面试前在三峡职院和市人社局网上公告。
(2)面试方式:面试方案由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制定,(根据岗位需要在面试时需增加专业技能操作测试的,应在面试方案中予以明确),并在面试7日前报送市人社局审定备案后组织实施,市人社局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的方法计算,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宣布。面试考官由7人组成,其考官选派按相关规定执行。
(3)面试要求: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缺一证件者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面试时间地点:由用人单位通过发公告或者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到每位面试考生,并做好记录。
3、综合成绩计算
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若遇综合成绩并列,可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在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仍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则加试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分排序确定。考生综合成绩及时在主管部门网和市人社局网上公告。
(四)体检与考核
1、体检。体检对象按招聘岗位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比例确定,并在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及市人社局网公告。体检工作由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应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招考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如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则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考核。考核由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如考核对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则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体检、考核时间地点由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另行通知。
(五)公示和聘用管理
考核结束,由三峡职院将拟聘人员综合情况进行审核,报市人社局审定后,对拟聘人员在市人社局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如无异议,市人社局下发聘用通知书,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为应聘人员办理聘用等手续。人员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宜人社规1号文件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明确岗位等级,享受相关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四、其它
1、对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规定处理。
2、本次专项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政策监督电话:0717-6056361;举报电话:0717-6443670;报名咨询电话:0717-8853372。
附表:
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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