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法律常识:自然人的刑事责任年龄
事业单位法律常识:自然人的刑事责任年龄 在事业单位历年的考试中,重者恒重一直是考试的重要规律,而对于犯罪主体之自然人的考查则是命题人最青睐的考点。随着就业难度的加大、考试难度的增加以及岗位激烈的竞争,考点会越来越细。因此,要想在事业单位中脱颖而出,就必须系统掌握犯罪主体之自然人相关知识的基础,还需要考生应重点把握容易混淆和比较难理解的知识点,更需要考生务必加强实战练习。下面我们就通过知识梳理和练习题的形式来帮助大家重点掌握自然人相对刑事责任年龄的相关知识点:一、知识梳理
我国刑法第17条关于刑事责任年龄这样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据此,我们一般把刑事责任年龄划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完全无责任年龄阶段——不满14周岁(小于14周岁,不包括14)
解读:从刑事责任年龄角度来说,这说明不满14周岁不承担刑事责任。例如:甲13周岁,辍学在家,为了报复他的同学乙,将乙杀害。本案中,甲13周岁,根据刑法这一规定,甲是不承担刑事责任的,换句话说,只要甲不满14周四,甲杀100人都是不承担刑事责任的,也就说不会构成犯罪。
第二阶段:相对责任年龄阶段——14周岁以上不满16周岁(大于等于14小于16)
解读:从刑事责任年龄角度来说,这说明自然人处于14周岁以上不满16周岁的阶段时,只对刑法规定的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的行为承担刑事责任。即只对:烧、杀、淫、掠,伤、贩、爆、投等八种行为承担刑事责任。例如:甲15周岁,辍学在家,为了报复他的同学乙,将乙杀害。本案中,甲15周岁,根据刑法相对责任年龄的规定,甲的杀人行为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也就是说甲是构成杀人罪的。
第三阶段:完全责任年龄阶段——16周岁以上(大于等于16周岁,包括16周岁)
解读:从刑事责任年龄角度来说,这说明只要自然人满16周岁,就要承担刑事责任。
就上述三个阶段来说,完全无责任年龄阶段和完全责任年龄阶段是很好掌握的,一般做题的正确率都会很高,但是如果对相对刑事责任年龄的理解仅仅停留在上述知识的基础上,可能在遇到一些题目时就会做错,因为这还涉及到对相对责任年龄的全面理解问题。下面我们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来帮助大家全面理解相对刑事责任年龄的问题。
二、实战演练
例题1.【判断题】 甲15周岁,盗窃了邻居的100万,甲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
【答案】错误。知满天解析:题干所考察的知识点是自然人的刑事责任年龄问题。根据我国刑法第17条的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即只对:烧杀淫掠,伤贩爆投等八种行为承担刑事责任。反过来说,如果不是这八种行为就不承担刑事责任,而本案中,15岁的甲的盗窃行为是没有被法律所规定的,因此甲就不承担盗窃的刑事责任。故本题说法错误。
总结:理解这八种承担刑事责任的情形时,除了正面掌握外,更多的是要从反面来理解。
例题2.【判断题】 甲15周岁,从云南昆明运输了50克海洛因到西安,刚下火车被公安民警发现,甲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
【答案】错误。解析:题干所考察的知识点是自然人的刑事责任年龄问题。根据我国刑法第17条的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即只对:烧杀淫掠,伤贩爆投等八种行为承担刑事责任。根据此法条规定,相对责任年龄的自然人是对贩卖毒品承担刑事责任,而本案中,15岁的甲的行为是运输行为而不是贩卖行为,因此15岁的甲就对运输毒品不承担刑事责任,只有满16周岁才队运输毒品行为承担刑事责任。故本题说法错误。
总结:理解这八种承担刑事责任的情形时,要注意对贩卖毒品的理解。
例题3.【多选题】 甲14周岁,甲和其同学乙一直关系不好,一天甲在玩杀人游戏时突然想到了要杀乙。第二天,甲从黑市买到了毒药就放到了乙喝水的杯子里,不久乙死亡。
下列关于甲的行为说法的不正确的是( )
A.甲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B.甲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C.甲承担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刑事责任 D.甲承担故意杀人罪的刑事责任
【答案】BC。知满天解析:题干所考察的知识点仍然是自然人的相对刑事责任年龄问题。根据前述我国刑法第17条的规定,相对责任年龄的自然人即只对烧杀淫掠,伤贩爆投等八种行为承担刑事责任。那么如何理解法条中杀人行为和投放危险物质行为的区别呢?如果不能区别开来,这道题的C和D选项就不能区分。故意杀人行为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而投放危险物质行为侵犯的客体是不特定主体的公共安全。本案中,14岁的甲的行为无论是杀人还是投放危险物质,根据法条规定都是要负刑事责任的,故A选项正确,B选项错误。在本案中14岁的甲的行为侵犯的是乙的生命权而不是不特定主体的公共安全,因此选项D正确,C选项错误。故本题正确答案是BC。
例题4.【多选题】 甲14周岁,甲和其同学乙一直关系不好,一天甲在玩杀人游戏时突然想到了要杀乙。第二天,甲从黑市买到了毒药就放到了乙所在教室的饮水机里,他想着乙肯定会喝水。下列关于甲的行为说法的不正确的是( )
A.甲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B.甲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C.甲承担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刑事责任 D.甲承担故意杀人罪的刑事责任
【答案】BD。知满天解析:题干所考察的知识点仍然是自然人的相对刑事责任年龄问题。这道题和前述例3案例很类似,仍然需要区分杀人行为和投放危险物质行为的区别。根据法条关于对相对刑事责任年龄承担八种行为的规定,本案中,很容易得出A选项是正确的,故不选,B当选。但是对于C和D的区分关键在于如例3所述行为侵犯的客体不同。本案中,甲将毒药投放到了教室的饮水机里,教室又是一个公共场合,这时教室的每一位同学都有可能喝水,都可能面临生命权受到侵犯的危险,甲的行为就侵犯了不特定主体的公共安全,因此甲的行为就要对投毒行为承担刑事责任。故本题正确答案选BD。
总结:例3和例4告诉我们,在理解烧杀淫掠,伤贩爆投等八种承担刑事责任的情形时,要注意对杀人行为和投放危险物质行为、放火行为、爆炸行为的区分,这往往是命题人最容易出题的点。投放危险物质行为、放火行为、爆炸行为都会涉及危害不特定主体的公共安全。
综上,在事业单位考试难度加大趋势的前提下,要想和同岗位的竞争者拉开差距,就应当系统、全面、细致的把握知识和考点,就像掌握自然人的相对责任年龄一样全面掌握考点,这样考试就会脱颖而出。 事业单位备考资料: 行测资料 申论资料 公共基础 面试资料 模拟试题 历年真题 事业单位培训课程导航事业单位视频课程 知满天教育各分校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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