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招聘网 发表于 2018-2-14 18:08:54

2018第一季度江西赣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检验人员2人公告(编外)

因工作需要,报请赣州市卫生计生委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编外检验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身体健康;
    5、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未满5年的,以及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二)学历、专业及年龄条件
    医学检验等相关专业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年龄28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8年2月11日。2018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学校推荐信等相关证明材料。
    二、招聘原则及方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的方法择优聘用。此次公开招聘考试,笔试内容为医学检验相关专业知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分数各为100分。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占总成绩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40%,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3月2日止(星期六、日及节假日除外)。
    3、报名地点:赣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403室。
    4、报名递交材料:个人简历(贴相片)1份,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习成绩单(加盖学校公章)或学校就业推荐信。在编应聘人员还需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所有应聘人员需填写《赣州市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原则上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经中心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可降低开考比例。
    (三)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由中心办公室组织,中心纪检监察人员全程监督,参加笔试者必须出具本人身份证。
    1、笔试时间:2018年3月6日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赣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五楼培训室,地址为赣州市章江北大道6号。
    3、笔试内容:医学检验相关专业知识。
    4、笔试结束后,在中心纪检监察人员的监督下进行集中封闭评卷,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名额1:3确定面试入闱人员,如应聘笔试人数不足3人(不含3人),则笔试成绩需达60分(含60分)以上方能入闱面试,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在中心网站进行公布。
    (四)面试
    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由中心办公室组织,中心纪检监察人员全程监督,参加面试者必须出具本人身份证。
    1、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赣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五楼培训室,地址为赣州市章江北大道6号。
    3、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人员得分。
    (五)确定入闱体检与政审对象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2名体检对象,如入闱面试人数不足2人(含2人),则面试成绩需达到70分(含70分)以上,方能确定为入闱体检与政审对象。
    (六)体检与政审
    1、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体检在本中心完成,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7日内根据体检的有关规定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2、政审
    政审工作由中心办公室负责,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七)公示和聘用
    体检政审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中心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间,对结果有异议的,由中心纪检监察人员调查核实。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中心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为1年,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招聘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招聘咨询电话:0797-8158722
    监督举报电话:0797-8158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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