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湖北巴东直接招聘49人公告
充实全县人才队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巴东县直接招聘引进人才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巴东县计划2018年在工程建设、“大数据”、宣传文艺等领域直接招聘引进急需紧缺人才49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岗位
见附件1《巴东县2018年直接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学历和年龄要求
1.本科生应为第一批本科院校(以招录时录取专业批次为准)的全日制应往届毕业生,原则上30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硕士研究生应为获得硕士学位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往届毕业生,原则上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中级专业技术人才学历可放宽至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原则上40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博士研究生应为获得博士学位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往届毕业生,原则上40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和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年龄可再适度放宽。
(三)岗位资格条件
见附件1《巴东县2018年直接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计划表》。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聘用:
1.受到刑事处罚的,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人员;
2.在各级招考或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5.巴东县内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
6.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不予聘用情形的人员。
三、福利待遇
(一)工资待遇
招聘引进的人才,一年聘用期内工资实行年薪制,大学本科学历的年薪总额为10万元,硕士研究生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薪总额为15万元,博士研究生学历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薪总额为20万元。招聘引进的人才除年薪以外,一年聘用期内还享受5000元的生活补贴。
(二)居住保障
1.入住人才公寓。招聘引进的人才在县内有公租房工作地工作的,可直接申请租赁人才公寓,租赁费用全免。在无公租房工作地工作的,由用人单位为其租赁住房并承担租赁费用。招聘引进的人才招录(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仍可租赁人才公寓,费用自理。
2.发放安家费。对招聘引进的人才给予最高2.5万元的安家补助费用,安家费分五年发放,每年按20%的比例予以支付。具体发放原则为:招聘引进的人才上岗后的首月,随工资发放第一年度的5000元安家费。招聘引进的人才一年聘用期满后,经过双向选择,已招录(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办理续聘手续的,其在岗位工作的四年中,每年度考核合格时支付5000元安家费。招聘引进的人才一年聘用期满后,未招录(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未办理续聘手续的,不再支付剩余的安家费。已招录(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且签订不少于五年服务期合同的,按照本科毕业生、硕士研究生或中级专业技术人才、博士研究生或高级专业技术人才三个层次,分别一次性给予2万元、3万元、5万元的住房补贴。
四、引进人才方式
引进方式为直接招聘方式,实行双向选择。应聘人员经资格审查、面试面谈、体检考核确定为引进人选后,与用人单位签订为期一年的聘用合同。合同到期后,引进的人才与用人单位进行双向选择。符合岗位履职要求和全州事业单位公开专项招聘条件的,可优先参加本年度全州事业单位公开专项招聘,经面试、考核合格后批准招录(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五年服务期的承诺协议;符合岗位履职要求但未招录(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可续签聘用合同;不符合岗位履职要求或无续聘意愿的,用人单位足额兑现合同待遇后不再续签聘用合同。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公告在长江巴东网发布,巴东党建、巴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各招聘单位网站予以转载。
(二)组织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投递简历和组织现场招聘会接收简历的方式进行报名。现场招聘会举行时间、地点在长江巴东网上另行通知,现场招聘会结束后报名工作截止。应聘人员将《巴东县2018年直接招聘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附件2)、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须提交由学校出具的能按时取得毕业证证明)、职称资格证等相关资料扫描件,于现场招聘会结束前传至邮箱996194445@qq.com或在现场招聘会上递交给招聘工作人员。
(三)资格审查
巴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招聘公告要求对应聘人员在网上投递和现场招聘会提供的证件、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将资格初审结果通知本人。
(四)考察考核
各招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按照要求拟定考察考核工作方案,经县委人才办审核同意后,对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对象进行考察考核。考察的方式一般为面试面谈和实地考核,考察的重点是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思想作风、敬业态度、学习成绩、工作能力、工作实绩等,以及是否存在影响聘用的其他情况。对有工作经历的同志,应到原工作单位进行深入考核;对应届毕业生,应到毕业学校进行考核。
招聘单位根据考察考核情况,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后提出拟聘人选,报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五)体检
招聘单位要及时组织入围对象体检。体检应当到县市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全免。
(六)公示
巴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拟聘对象在长江巴东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后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取消相关人员的拟聘资格。
(七)聘用管理
公示无异后,招聘单位通知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本次招聘的人员,实行岗位管理,在服务期限内,原则上其他单位不得借用或选调。聘用人员未履行服务期约定的,要承担相应违约责任,聘用单位管理人员未尽责的,要追究其管理责任。
六、注意事项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时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所提供的证件和信息必须真实有效,一经查实提供虚假证件和信息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届毕业生须于2018年6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其他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以已经取得的为准,国外(或地区)学校毕业学历须经教育部认可;
2.应聘人员可选择两个符合招聘条件的招聘岗位报名;
3.咨询电话:欧股长 0718--4333315(工作时间)
18107182568;
4.招聘过程公示公告信息请及时关注长江巴东网。
附件:1.
2.
中共巴东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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