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下半年重庆江津区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拟聘用公示(第二批)
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文规定,根据2017年10月27日在重庆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网网发布的《江津区2017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村、社区干部、大学生村官)简章》要求,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一、公示期
2018年1月31日—2月8日(7个工作日)。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地 点:江津区人事考试服务中心
通讯地址(邮编):江津区小西门大有正街1号(402260)
派驻纪检组:古丽,023-47271175
考试中心:王延柏,023-47272805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
2.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敢于负责。不允许借机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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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下半年江津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村、社区干部、大学生村官)拟聘用人员公示表(第二批).xls
重庆市江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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