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咸宁“一村多名大学生计划” 选拔400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大基层人才培养力度,深入开展咸宁市“一村多名大学生计划”,推进农村人才队伍建设,助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按照市政府2017年第9次常务会议提出的“2017年-2021年,通过5年时间面向全市基层选拨培养1500名农村大学生”总体要求,结合全市工作实际,拟组织实施咸宁市2018年“一村多名大学生计划”,制定本方案。一、目标任务
2018年,通过实施“一村多名大学生计划”,面向基层选拔400名(咸安区60名、嘉鱼县60名、赤壁市60名、通城县65名、崇阳县65名、通山县80名、咸宁高新区10名)优秀青年农民,接受脱产大专学历教育,着力培养成为适应农村发展、热爱农村工作、掌握农业生产经营技能,留得住、用得上、有本领的新型农民大学生,打造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带领群众脱贫致富、引领农村社会发展的接班人队伍,为加快推进创新驱动、绿色崛起提供坚强的人才支撑。
二、培养对象及模式
1.培养对象。“一村多名大学生计划”主要招收具有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等同等学历)文化程度,年龄在40岁以内,政治素质好,身体健康,有培养前途的农村青年。培养对象须与所在乡镇(街道)签订毕业回乡服务合同(原则上回乡服务不少于5年)。
2.培养方式。“一村多名大学生计划”采取全日制脱产学习形式进行培养,学历层次为专科,学制3年(前2年在校学习,第3年实习、实践)。由培养院校按照省教育厅要求组织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学习期满并经考试合格的,颁发普通高等学校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3.培养院校、专业及课程设置。“一村多名大学生计划”的培养任务由咸宁职业技术学院承担。培养院校开设电子商务、中小企业创业与经营、现代农业技术等专业,重点开设“种养加”等农业生产实用技术,以及电子商务、农村物流、市场营销、农村经济管理、农村党建、农村政策法规、旅游管理等课程。
三、保障措施
1.落实培养经费。“一村多名大学生计划”的学费标准为每人5000元/年,由市、县财政和培养院校分担,其中市财政负担30%,从市人才开发专项资金中列支;县(市、区)财政负担50%;培养院校负担20%。相关经费由同级财政列入预算。学员生活费、住宿费、交通费原则上由个人承担。
2.做好生源组织工作。各县(市、区)委组织部根据招生指标合理分配和调剂生源计划。由培养院校组织招生,会同市教育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的参加入学招生考试。由各村(社区)负责生源推荐工作,优先推荐符合条件的村“两委”班子成员及后备干部、入党积极分子、复员退伍军人、农业科技人员、科技致富能手、小微企业骨干、农村合作组织骨干等参加学习。
3.强化教学和学员管理。培养院校要根据我市农业产业结构的特点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制定教学计划,突出实用性和应用性。加强教材和实训基地建设,整合教师资源,加大实践应用教学的力度,积极探索多样化的人才培养模式。针对农村实际和农民特点,开展分段式脱产学习,尽量做到学习、生产两不误。加强学员的学籍管理和日常管理,健全学员档案,严格考试管理。配备专职辅导员和班主任,加强学员党团组织建设,做好学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生活服务。建立激励机制,建立优秀学员奖励制度,充分调动学员学习的积极性。
四、组织领导
1.加强组织领导。“一村多名大学生计划”在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组织实施。成立“一村多名大学生计划”协调小组,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商务局、市扶贫办、咸宁职业技术学院等部门分管负责人为协调小组成员。建立协调小组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督促和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在咸宁职业技术学院设立办公室,负责教学督办、组织协调、信息反馈以及协调小组下达的工作任务。
2.明确工作职责。各有关单位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共同推进“一村多名大学生计划”实施。市委组织部负责牵头抓总,加强项目实施的组织协调、督办落实。市农业局、市教育局、市商务局要按照专业要求,指导培养院校科学设置课程,做好教学质量督导与评估工作。咸宁职业技术学院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根据省教育厅批复的招生计划,拟定年度招生简章,会同相关部门,扎实做好考生报名、考试录用、师资配备、教学和管理等工作。市、县财政部门要落实相关经费,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
3.强化支持措施。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一村多名大学生计划”的重要意义,大力支持项目实施。市人社局要研究制定学员毕业后的管理、使用和发挥作用的意见,制定支持创业兴业的政策措施,拓展毕业学员发挥作用的途径。市农业局要积极组织学员参加新型职业农民创业培训和相关职业资格考试,符合条件的颁发相应资格证书,享受相关扶持政策。市商务局、市扶贫办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积极整合各类资源,大力支持学员毕业后返乡干事创业。咸宁职业技术学院要进一步减轻贫困学员负担,在住宿费等方面给予适当减免。各县(市、区)要充分发挥毕业学员的带头带领作用,注重从他们中间培养选拔村“两委”干部和科技示范带头人,充分发挥他们在新农村建设中的骨干作用。
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
中共咸宁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2月26日印发
附件:咸宁市2018年“一村多名大学生计划”招生、报名、考试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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