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下半年山东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招聘面试资格递补审查公告(二)
根据《2017年下半年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及总体工作安排,现将面试资格递补审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18年1月17日
上午9:00-11:00
下午13:30-17:00
(二)地点:东营市黄河路216号东营市卫生计生委511房间(黄河路与东三路路口向东30米路南)
二、资格审查应提供的材料
(一)《2017年下半年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本人签名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二)笔试准考证和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2张(纯色背景,背面用铅笔或圆珠笔注明姓名、报考单位及岗位)。
(三)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四)与报名信息一致的毕业证、学位证;取得国外学历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五)报到证。
(六)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报考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出具证明时间为2017年12月13日之前);2017年12月13日之后就业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应聘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其他在职人员应聘的,经市卫计委同意后可于考察前提供同意应聘介绍信。
(七)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
(八)报考岗位有资格证书要求的,应提供相应的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九)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件由审核单位留存。
三、其他事项
(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募工作的全过程,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通过现场资格审查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面试、招募资格。
(二)本人应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无故不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弃权。材料不全的应在1月18日前补全。经审查不具备招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资格审查现场不提供打印复印服务,考生应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
(四)面试时间、地点及面试通知书领取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发布的公告信息。
(五)考生在整个招募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如有通讯方式变更,请及时联系市卫生计生委人事科教科。
咨询电话:0546-8331780、8338575、189546523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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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递补范围人员名单(二)
东营市卫生计生委
2018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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