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湖北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招聘57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岗位条件及计划
按照专业及工作性质相近原则,对招聘岗位进行综合分类,统筹安排,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工作人员57名。
具体招聘条件、招聘计划及相关岗位要求如下:
(一)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3.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勤奋敬业,无违法违纪记录;
4.服从工作调配,具有相关岗位要求的年龄、学历、职称或任职资格条件;
5.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履行工作职责。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受辞退、开除处分的;
4.不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人事关系的;
5.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二)招聘计划
二、薪酬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后由开发区公共就业服务中心与拟聘用人员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薪酬待遇按照《开发区机关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并办理“五险一金”,其中:专业技术性岗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根据个人从业年限和专业职称等方面因素确定,月平均收入不低于7000元;综合管理性岗位工作人员月平均收入不低于5000元,并随工作年限增长。
三、报名办法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程序如下:
(一) 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可于2018年1月17日9:00至2018年1月23日17:30期间登陆黄石人事考试院网,点击“网上报名”进入黄石人事考试院网上报名系统,选择《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工作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按要求填写相关报名信息(含上传照片,照片规格为近期正面一寸免冠彩色照片,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50Kb,报名所用照片均应与此保持一致;未上传照片或者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的将不能通过审核)。考试只能用第二代有效身份证报名,且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在报考时须填写《诚信承诺书》,凡弄虚作假、信息错误或不符合条件的将被取消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提交报名申请后,系统将自动生成本人的报名序号,请注意保存。报名咨询服务电话:0714-6511782。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社局联系电话:0714-6390871。
(二)网上缴费
应聘人员于2018年1月17日9:00至2018年1月23日17:30期间登录黄石人事考试院网,进行网上缴费。在规定时间内网上缴费成功者即视为报名成功,凡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则视为放弃。根据鄂价费〔2007〕18号文件有关规定,应聘人员需缴纳费用50元整。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确认成功后,应聘人员应于2018年1月25日9:00至2018年1月26日17:30期间,登录黄石人事考试院网凭个人提交报名申请时网络系统自动生成的报名序号,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四、考试方式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确定综合成绩。
(一)笔试
按考用一致的原则,以《综合知识》考试科目来考核招聘岗位所必需的公共知识、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和工作技能。《综合知识》为各类应聘人员通用考试科目,包括政治、经济、法律、管理、人文、科技、文字表达等综合基础知识,同时附带考核岗位专业要求的部分相关专业知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考试内容40%;专业知识占考试内容60%。笔试的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结束一周内,在黄石人事考试网公布笔试成绩。
(二)面试
1.面试对象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计划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笔试成绩为零分者不得进入面试),若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若达不到1:3比例,则视情况调整或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
2.面试资格复审。由开发区人社局组织实施,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须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打印出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违法犯罪记录情况,已婚者还应提供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计生部门的计划生育证明,应聘岗位条件要求其他相关材料。
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的要求: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专业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注明起止时间、工作岗位、工作内容等);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复印件,另需提供单位出具的专业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注明起止时间、工作岗位、工作内容等)。
对资格复审合格者,通过黄石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向参加面试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应聘人员不按照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员。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以黄石人事考试网发布的公告为准。
面试人员中有弃权的,需本人确认并出具书面声明。考生在外地难以提供的或确实无法联系考生本人的,应由黄石经济技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名以上工作人员证实并记录在案。
3.面试方法。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根据岗位特点,以现场答辩、实际操作或专业测评等方式测试应试者对报考岗位的适应程度;或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当场向应试人员公布面试成绩。计算面试成绩时应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以考官有效分数为基数计算平均分的方法得出面试成绩。
五、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招聘岗位1:1.5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若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均进入考察环节)。
考察工作由开发区人社局牵头组织实施,招聘部门单位配合参与。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及适应所聘岗位的相关情况。
如因考察不合格出现名额缺额,按照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并接受考察。
(二)体检
考察结束后,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组织人员进行集中体检。体检工作由开发区人社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2005〕1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执行。有行业从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从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负担。
招聘部门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若体检不合格,可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另行产生递补体检人选。但递补人选必须是参加了面试的人员;若没有递补人员则削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六、公示
笔试成绩、面试入围名单、综合成绩、考察、体检结果及拟聘用人员名单等信息,均在黄石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示。
七、纪律监督
1.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招聘过程中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行为要坚决予以制止和纠正,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对招考中的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任何环节、任何时间(含被录用后)一经发现,即取消其考试或录用资格。
2.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保持所留电话24小时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应聘的,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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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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