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基础知识:行政组织体制
中公事业单位为大家带来公共基础知识《行政组织体制》,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事业单位考试。行政组织体制实质国家行政组织内部的各层级之间,各部门之间的权责配置关系和结构体系的各种制度规范的总和。
行政组织体制种类
(一)首长制和委员会制
划分标准:根据组织中最高决策权所属人数。
1.首长制。亦称部长制或独任制,指行政机关权力交由行政首长一人负责,并同时承担全部领导责任的组织体制。优点是能够统一指挥,决策速度快,因而行政效率高,为多数国家所用。缺点是首长个人局限性较强。
2.委员会制。亦称集体制或会议制,指行政权力交由若干人组成的集体共同负责,并由集体承担领导责任的组织体制。优点是体现民主精神,有利于集思广益,避免舞弊现象。缺点是容易造成责任不清、争功诿过、决策迟缓的问题。
(二)集权制和分权制
划分标准:权力集中程度
1.集权制。亦称独立制,指行政权力集中于上级,下级处于被动服从和严格受控地位,其行政行为基本上取决于上级指令的一种组织体制。优点是统筹兼顾。缺点是打击下级积极性。
2.分权制。亦称多元制,指将行政权力较多授予下级的一种组织体制。优点是灵活性和适应性强,也有利于培养民主精神。缺点是可能出现各自为政、政出多门的现象。
(三)层级制和职能制
1.层级制。又称直线制或分级制,是行政组织纵向上分成若干层级,上下对口,下级对上级负责,但下级管辖范围相对缩小的制度形式。优点是事权集中,上下统属。缺点是结构呆板,缺乏弹性和专业分工。
2.职能制。又称分职制或幕僚制,是行政组织横向上划分为若干平行的部门,各部门间业务性质不同,但管辖范围相同的权利结构形式。优点是分工协作,权责一致,首长从繁重工作中解脱,。缺点是协调困难,容易产生本位主义,导致冲突,或因分工过细存在多头领导。
注:现实中往往将层级制和职能制结合起来使用。
(四)完整制和分离制
划分标准:行政组织中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的指挥、控制方式和程度。
1.完整制。又称集约制、一元统属制,指同一层级各个行政机关均受同一行政机构领导的一种行政组织体制。优点是统一指挥。缺点是权力过分集中某级政府,容易形成个人专权,以形成地方保护主义,不利于上级对整体的宏观调控。
2.分离制。又称独立制、多元统属制,指同一层级各个行政部门分数两个以上的行政机构领导的行政组织体制。优点是领导权力分散并相互牵制。缺点是多头领导,可能出现指令冲突。
A.行政首长负责制
B.委员会制
C.完整制
D.职能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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