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宜昌宜都总工会招聘工会协理员4人公告
为充实我市工会协理员队伍,推进工运事业健康发展,根据《湖北省工会协理员岗位管理试行办法》(鄂工发〔2017〕34号)、《宜昌市工会协理员管理办法(试行)》(宜工发〔2017〕1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工会工作实际需要,宜都市总工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工会协理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坚持为工会选用德才兼备,素质优良的骨干力量。
二、招聘岗位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岗位
招聘工会协理员财务管理岗位1名,法律服务岗位1名,计算机操作岗位1名,综合岗位1名。
(二)报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领导;
2.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3.年龄在35周岁以内(即1983年1月15日后出生);
4.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须与岗位相适应(报考财务管理岗位须财务会计类专业毕业,并拥有会计从业资格证或会计初级证;报考法律服务、计算机操作岗位的以法学类、计算机类、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公共管理类等学科类别为主;报考综合岗位专业不限);
5.具有一年以上工作经历,有工会工作经历者优先(有工作经历有效证明);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热爱工会事业,勤奋好学,乐于服务职工;
8.有良好的职业素质,爱岗敬业,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热爱基层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9.熟悉电脑操作,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违法犯罪受到过刑事处罚的,或尚处于刑事处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或正在接受审查的;
4.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通过宜都市总工会网站、“宜都工人”微信平台、就业通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公告。
(二)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
1.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8年1月11日至2018年1月17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地点:宜都市总工会财务室;联系人:黄晓榕,联系电话:15572701642。
(2)报名所需提供资料。
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簿等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报名表》1份。
(3)分职位报名,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比例不得低于1:3。报名结束后,若单一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市总工会研究后决定是否横向调剂,具体方式以公告为准。
(4)报名后,报考人应保持《报名表》上所填联系号码正常使用和畅通,因个人原因(如改号、停机等)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名个人承担。
2.资格初审
报名时接受资格初审,市总工会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相关资料及复印件审核一致后,原件退还报考人员,复印件由市总工会留存。若报考人员提供伪造、变造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分别采取百分制,考试总成绩按笔试占40%、面试占60%的比例计算形成。考试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理论、工会法规基础知识、劳动法律法规等。
(一)笔试
1.时间:2018年1月20日(星期六)8:30-11:30;
2.地点:以公告为准;
3.笔试成绩公布方式:宜都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宜都市总工会网站、就业通。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数量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采取百分制,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分数,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时间地点以公告为准。
考试成绩公布方式:宜都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宜都市总工会网站、就业通。
五、考察、体检和公示
(一)考察
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40%、60%的比例计算出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数量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品行、能力素质等情况。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
(二)体检
根据考核结果,提交市总工会党组集体研究,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实施,费用由个人负担。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在考察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三)公示
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宜都市总工会网站、“宜都工人”微信平台、就业通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工会协理员工资待遇
拟聘用工会协理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订立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薪酬按照《宜昌市工会协理员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执行,月薪3000元以上。试用期满不合格者,退回不予聘用。
七、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协理员工作严格遵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进行,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在市人社部门的指导下进行,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宜都市总工会
2018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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