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江西省卫生计生委直属三级公立医院总会计师岗位招聘3人公告(第一批)
根据《关于印发江西省卫生计生委直属医院总会计师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赣卫财务字66号)精神,决定面向全国卫生计生系统公开招聘委属三级公立医院总会计师。特公告如下。一、招聘岗位
二、岗位职责
总会计师协助院长管理医院经济和运营工作,对院长直接负责并承担相应的领导和管理责任,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组织领导医院的经济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参与医院重大财务、经济事项的决策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具体职责见《江西省卫生计生委直属医院总会计师制度实施办法(试行)》(赣卫财务字66号)相关规定。
三、岗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备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职业操守,廉洁奉公,遵纪守法,无违法违规行为;
2、现就职于医疗卫生单位,熟悉医疗卫生行业情况和医院财务管理;
3、具备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决策能力、创新能力和财务管理能力;
4、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年龄一般要求在53周岁(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二)专业资质及工作年限要求
具有财经类专业本科以上文化程度,熟悉财经法规,精通会计、财务、审计等专业知识,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财经类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者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并从事财务会计工作5年以上;
2、取得会计师任职资格后,主管一个单位或者单位内一个重要方面财务会计工作(担任中层干部)的时间不少于3年;
3、从事财务、会计、审计、资产等管理工作不少于15年,担任经济管理部门主要领导职务3年以上。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四、岗位待遇
(一)总会计师实行任期制,由省卫生计生委委派至委属医院任用。任职年限为3年一届,其中包含试用期1年。总会计师在同一医院任职不超过两届,任期届满,可由省卫生计生委调派其他委属医院任职或改任其他职务。对于能力强、业绩突出的,可正式任用并保留副职待遇;能力和业绩一般的,解聘后不保留副职待遇。
(二)总会计师在任期内享受医院班子副职待遇,工资福利、绩效奖金等纳入所在医院预算管理。
(三)委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经选拔任用为总会计师的,可自正式聘任之日起,保留原岗位职级,停发原岗位薪酬(含原单位绩效奖金)。解聘后,自动恢复原岗位职级待遇,聘任期工作时间计入工作年限。总会计师在任期内到退休年龄的,按规定在原单位办理退休手续。
五、报名方式
采取单位推荐和个人报名相结合方式。
1、单位推荐:根据报名资格和条件,单位可提出拟推荐人选,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后,向省卫生计生委推荐,并提供推荐函及相关推荐材料。
2、个人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个人可直接向省卫生计生委报名,并提供相关材料。
单位推荐或个人报名人员,均应在省卫生计生委网站下载《省卫生计生委直属公立医院公开招聘总会计师报名表》(附件),如实填写后,将表格电子版于2018年1月26日17时前,发送至省卫生计生委人事处邮箱(jxwstrsc @126.com)。
六、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由省卫生计生委人事处、财务处共同组织实施。报考人员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持相关材料到省卫生计生委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需携带的材料
1、《省卫生计生委直属公立医院公开招聘总会计师报名表》(网上自行下载打印一式3份);
2、委属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3份);
4、学历、学位原件和复印件;
5、本人专业资质和能够证明本人从业经历的材料(可由资格证书、聘书、聘用合同、个人履历表或干部任免审批表、各类任职文件和历经工作单位有效证明等组成,上魔神证明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一式3份。属档案复印件暂不需要原件,但档案复印时注明“与原件同”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印章方有效);
6、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3张。
报考人员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与本次公告招聘岗位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
七、考评方法
(一)笔试。根据报名情况,原则上按岗位数与报考人员数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开考岗位。如报考人数低于岗位数开考比例的,经报委总会计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也可开考。
笔试内容:主要考察财务法律法规、财务管理、成本管理、预算管理、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等内容。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考生笔试成绩在省卫生计生委网站公示,按岗位数与笔试成绩由高到低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有相同分数同时入选),发放面试通知单。考生凭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由考官提问,了解应试者的财务专业能力和财务综合分析能力等。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八、体检与考察
笔试和面试分数各占总成绩的40%、60%,两者成绩相加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确定考察对象。如遇最后一名分数相同者,列入国家和地方财政、卫生计生等部门组织领军人才培养计划者优先列入考察对象;如均无上述经历者,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列入考察对象。
对考察对象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考察,不合格者,将取消其聘用资格,由高分到低分征得考生本人意愿予以递补。
九、公示
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合格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省人才网站和省卫生计生委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十、聘用与管理
公示结束无异议后,经省卫生计生委总会计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由省卫生计生委其与签订聘用合同,并将受聘人员派驻委属公立医院,履行总会计师职责,接受年度考核,享有规定待遇。
十一、其他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政策执行。
本招聘方案由省卫生计生委人事处、财务处共同负责解释。
联系人:李焜、段晨辉
联系电话:0791-86213009,86250867
邮箱:jxwstrsc @126.com
原标题:省卫生计生委直属三级公立医院总会计师岗位(第一批)公开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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