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武汉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制工作人员1人,具体招聘工作方案公告如下:一、招聘对象及岗位
序号
岗位
类别
岗位
名称
职位
描述
专业
学历
年龄
招录
计划
其它
1
管理
外事处干事
从事外事行政管理工作
专业不限
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
30周岁及以下
1
具有较高公文写作、英语口译笔译能力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它条件。
三、报名方式及要求
(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二)报名时间:2018年1月15日-2018年1月19日,9:00—12:00,14:30—17:00。
(三)报名地点:武汉市洪山区关山大道463号,武汉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逸兴楼308室)。
(四)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
1.《武汉职业技术学院岗位报名表》(见附件);
2.身份证复印件1份、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复印件各一份,硕士研究生毕业证、硕士学位证复印件各一份;
3.个人简历一份;
4.获奖证书及相关资质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一份。
四、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19日17:00,2017年1月19日17:00在人才招聘专栏公告资格审查结果(参加面试名单)。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恕不另行通知。
(二)应聘人员年龄截止日期为2018年1月31日;毕业证取得时间截止为2017年8月31日;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已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三)硕士研究生,指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且具有硕士学位的人员。
(四)应聘人员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考核或聘用资格。
五、招聘形式及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一)本次招聘由学校人事处组织进行,接受学校纪检部门及社会监督。
(二)本次招聘的岗位实行面试与笔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三)应聘人员综合成绩=面试Ⅱ成绩(60%)+笔试成绩(40%)。
六、笔试、面试、考察及体检等
(一)面试Ⅰ:通过考察应聘者形象气质、语言表达(包括使用英语进行交流)、职业倾向性等进行评分,面试Ⅰ分数从高到低排名,前6名的应聘人员方能取得面试合格证,并进入面试Ⅱ环节;面试Ⅰ分数不计入总成绩;
(二)面试Ⅱ: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岗位适应性和胜任力。面试Ⅱ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面试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根据面试Ⅱ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前3名的应聘人员进入笔试环节;
(三)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时间为90分钟。笔试内容:公文写作,英语笔译。
面试Ⅰ,2018年1月20日(星期六)上午9:00-,应聘者须于当日8:30签到侯试。
面试Ⅱ,2018年1月21日(星期日)上午9:00-,应聘者须于当日8:30签到侯试。
笔试,2018年1月21日(星期日)上午10:30-12:00。
地点:武汉市洪山区关山大道463号,武汉职业技术学院逸兴楼四楼会议室(暂定,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即第1名),确定考察名单。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存在任职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五)体检。根据考察结果,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出现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的情况,经用人部门申请,可以按成绩排名递补。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自理。
七、公示
据体检情况,在学校人事处网站人才招聘专栏上公示拟聘人选,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合同管理,按学校人事代理制人员管理制度兑现薪酬待遇。
九、其他
应聘人员按通知要求准备考核,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核者视为弃权。
咨询电话:027-87769987
监督电话:027-877666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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